星光大道有人公然放煙花 警追查拘21歲內地男

警方留意到網上流傳一片段,片中有一名男子懷疑正在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號對開一海旁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警方強調,非常重視事件,油尖警區人員接手跟進調查後,今日(6月9日)下午在重慶大廈一賓館內,拘捕涉案21歲姓石內地男子,涉嫌非法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他正被扣查,案件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警方提醒,煙花及爆竹等均屬危險品。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六條,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二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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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操普通話男子在海旁燃放煙花。網上片段截圖
一名操普通話男子在海旁燃放煙花。網上片段截圖

 

普通話男着事主「不要拍」。網上片段截圖
普通話男着事主「不要拍」。網上片段截圖

 

普通話男着事主「不要拍」。網上片段截圖
普通話男着事主「不要拍」。網上片段截圖

 

有人在海旁違法燃放煙花,吸引途人圍觀。網上片段截圖
有人在海旁違法燃放煙花,吸引途人圍觀。網上片段截圖

 

有人在海旁違法燃放煙花,吸引途人圍觀。網上片段截圖
有人在海旁違法燃放煙花,吸引途人圍觀。網上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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