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學生會2前任2現任幹事被捕 涉挪用130萬元經費 部分償還日常消遣卡數

嶺南大學學生會有3男1女成員(21至24歲),涉嫌非法挪用130萬港元學生會經費作私人用途,被警方拘捕。警方將於今日(6月5日)下午6時,在大埔新界北總區警察總部見記者,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歐陽德交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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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接獲舉報,表示嶺大學生會財政混亂。警方經財富調查後,指該學生會為合法注冊社團,戶口發行支票需要兩名前幹事聯署才能兌現生效。2024年4月至今年4月期間,兩名前幹事共簽發4張共值130萬元支票,其中一張40萬元存入一間學生組織,另外3張共值90萬元存入兩名聲稱學生會現幹事之私人戶口。

警方到嶺大宿舍調查。徐裕民攝
警方到嶺大宿舍調查。徐裕民攝

 

警方帶其中一名疑犯到宿舍調查。徐裕民攝
警方帶其中一名疑犯到宿舍調查。徐裕民攝

 

警方帶走一袋證物。徐裕民攝
警方帶走一袋證物。徐裕民攝

 

嶺南大學。徐裕民攝
嶺南大學。徐裕民攝

 

嶺南大學。徐裕民攝
嶺南大學。徐裕民攝

 

警方追蹤資金流向,發現部分資金被用作私人用途,例如償還信用卡卡數,相關卡數為個人出行、飲食、機票食宿等開支;償還私人貸款;注入個人名義開設投資戶口等。

至昨日(6月4日),警方在北大嶼山、深水埗及屯門拘捕上述3男1女,他們報稱學生、店務員及文員等。其後警方搜查4人住所及相關處所,檢走電話、手提電腦、銀行文件、支票簿等。他們正被通宵扣查,並考慮凍結當中兩名被捕人戶口。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歐陽德交代案情。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歐陽德交代案情。

 

警方強調高度關注案件,正展開全面調查,確保相關事實得以證明;同時徵詢律政司意見,彰顯公平公正法律精神。警方又指出,學生會資金來源大多來自學生繳交的會費,再扣除一切必要行政開支後,款項理應用在學生身上,但4人作為曾經及聲稱現任幹事,他們需要保持高度誠信,將金錢服務學生。然而他們卻辜負學生信任,濫用職權中飽私囊,警方對此強烈譴責,呼籲大學學生會加強監管,以防同類事件重演。

嶺南大學發言人則表示,大學正在了解事件,並會配合警方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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