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申訴王 | 輕微交通意外後需等警察到場?糖妹解說五個步驟輕鬆處理

香港人多車多,當司機遇到只涉及車輛輕微碰撞的小意外,沒有人在事件中受傷,究竟是否必須要報警處理?《星島申訴王》訪問不少駕駛者,司機崔先生認為,如果意外中有人受傷需要送院,才會選擇報警。私家車司機秦先生則指,會視乎當時交通是否繁忙和碰撞嚴重程度等,若果座駕僅少少「揩花」,只會留下對方個人資料、聯絡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已可私下解決,毋須報警阻礙交通。

香港人多車多,當司機遇到一些只涉及車輛輕微碰撞的小意外,卻不一定懂得處理及衡量報警與否。(來源:資料相片)
香港人多車多,當司機遇到一些只涉及車輛輕微碰撞的小意外,卻不一定懂得處理及衡量報警與否。(來源:資料相片)

 

電單車司機崔先生認為,如果意外中有人受傷,傷勢需要送院,才會選擇報警。
電單車司機崔先生認為,如果意外中有人受傷,傷勢需要送院,才會選擇報警。

 

私家車司機秦先生,認為若座駕在意外中僅少少「揩花」,留下對方個人資料、聯絡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已可私下解決,毋須阻礙交通。
私家車司機秦先生,認為若座駕在意外中僅少少「揩花」,留下對方個人資料、聯絡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已可私下解決,毋須阻礙交通。

 

《星島申訴王》兩位星級主持糖妹和Bryan(潘梓峰),以小劇場模式講解警方實施的輕微交通意外處理方法。
《星島申訴王》兩位星級主持糖妹和Bryan(潘梓峰),以小劇場模式講解警方實施的輕微交通意外處理方法。

 

小劇場中,糖妹座駕模擬被Bryan撞到,繼而報警。
小劇場中,糖妹座駕模擬被Bryan撞到,繼而報警。

 

小劇場中,糖妹座駕模擬被Bryan撞到,繼而報警。
小劇場中,糖妹座駕模擬被Bryan撞到,繼而報警。

 

負責接聽報案的交通部警務人員,會透過電話了解意外情況,包括意外位置、碰撞情況、有否撞毀政府財物、有沒有人受傷,以及涉事雙方是否願意和解等。
負責接聽報案的交通部警務人員,會透過電話了解意外情況,包括意外位置、碰撞情況、有否撞毀政府財物、有沒有人受傷,以及涉事雙方是否願意和解等。

 

輕微碰撞無人受傷  報案室隔空教5招處理

《星島申訴王》兩位星級主持糖妹和Bryan(潘梓峰),以小劇場模式,模擬糖妹座駕被Bryan撞到,需要報警的處理方法。負責接聽報案的港島總區指揮控制中心交通部警長星哥,當得知意外只屬輕微碰撞、沒有撞毀政府財物,也沒有人受傷且願意和解,隨即向兩位主持表示不用等警員到場,並教他們兩位以下5個處理步驟:

對於輕微交通意外,接線的警務人員可透過電話、隔空教授司機如何以五個步驟處理,且毋須等軍裝同事到場。
對於輕微交通意外,接線的警務人員可透過電話、隔空教授司機如何以五個步驟處理,且毋須等軍裝同事到場。

 

第1步,涉事司機先走到行人路安全位置;
第1步,涉事司機先走到行人路安全位置;

 

第2步,在安全情況下,圍着兩輛車拍下影片及附近環境,例如燈柱位置等;
第2步,在安全情況下,圍着兩輛車拍下影片及附近環境,例如燈柱位置等;

 

第3步,將涉事車輛駛至不阻礙交通的安全位置;
第3步,將涉事車輛駛至不阻礙交通的安全位置;

 

第4步,在不影響交通和安全情況下,將意外損毁情況拍得更詳細;
第4步,在不影響交通和安全情況下,將意外損毁情況拍得更詳細;

 

第5步,雙方司機交換資料,包括車主全名、地址、車牌和電話號碼。
第5步,雙方司機交換資料,包括車主全名、地址、車牌和電話號碼。

 

當司機將個人資料報告給接聽的警務人員後,最後會獲告知報案編號。
當司機將個人資料報告給接聽的警務人員後,最後會獲告知報案編號。

 

第一步:涉事司機先走到行人路安全位置;
第二步:在安全情況下,圍着兩輛車拍下影片及附近環境,例如燈柱位置等;
第三步:將涉事車輛駛至不阻礙交通的安全位置;
第四步:在不影響交通和安全情況下,將意外損毁情況拍得詳細;
第五步:雙方司機交換資料,包括車主全名、地址、車牌和電話號碼;當司機將個人資料報告給接聽的警務人員後,會獲告知報案編號。

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警司方帆(Mike Sir)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只造成損毀的交通意外,司機必須停車和交換指明的資料。
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警司方帆(Mike Sir)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只造成損毀的交通意外,司機必須停車和交換指明的資料。

 

然而,法例並沒要求涉及輕微交通意外的車主,一定要報警或等候警方到場。(來源:資料相片)
然而,法例並沒要求涉及輕微交通意外的車主,一定要報警或等候警方到場。(來源:資料相片)

 

警方收到交通意外的報警電話,會確定案件性質,包括是否在公路上發生、有沒有人受傷和涉及兩輛車或以下,兩名司機在現場又同意和解等。
警方收到交通意外的報警電話,會確定案件性質,包括是否在公路上發生、有沒有人受傷和涉及兩輛車或以下,兩名司機在現場又同意和解等。

 

Mike Sir補充,如意外在公路上發生,或者屬有人受傷的嚴重交通意外,又或涉及司機有藥駕或醉駕,警方會派人到場。(來源:資料相片)
Mike Sir補充,如意外在公路上發生,或者屬有人受傷的嚴重交通意外,又或涉及司機有藥駕或醉駕,警方會派人到場。(來源:資料相片)

 

Mike Sir表示,輕微交通意外處理的方法已經在6月1日正式實施,專責警員會通過電話,協助涉事司機處理現場情況,以便利市民,不用等警察到場,節省時間。
Mike Sir表示,輕微交通意外處理的方法已經在6月1日正式實施,專責警員會通過電話,協助涉事司機處理現場情況,以便利市民,不用等警察到場,節省時間。

 

輕微交通意外處理方法  6月1日正式實施

交通總部(法例檢討及策劃)警司方帆(Mike Sir)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一些只造成損毀的交通意外,司機在意外後要遵守法例,必須停車和交換指明的資料,但法例沒要求他們一定報警,或等候警方到場。如果真的要報警,警方收到電話後,會確定事件是否輕微,例如有沒有人受傷、涉及兩輛車或以下,當兩名司機在現場同意和解,其實雙方可透過電話處理,甚至選擇不報案。

Mike Sir補充,如意外在公路上發生,或者屬有人受傷的嚴重交通意外,又或涉及司機有藥駕或醉駕,警方一定會派人到場。他又提醒市民,以上輕微交通意外處理的方法已經在6月1日正式實施,專責接聽報案的警員會通過電話,協助涉事司機處理現場情況,以便利市民,不用等警察到場,以節省時間及減低對交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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