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22日)宣布,拒絕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的註冊續期申請,6月20日起於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即該公司不能進行任何建築工程。本網記者致電「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查詢,暫未獲回覆。
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涉3宗嚴重地盤事故 致5人死
甯漢豪表示,有關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過去涉及3宗發生於2020、2022、2023年的3宗嚴重地盤安全事故,共有5人在上述事故中死亡。屋宇署會在6月20日將精進從一般建築承建商的註冊名冊中除名,當日起,精進不可再進行建築物條例下任何建築工程。精進今日起計,大約有一個月時間處理手上工程的善後工作。






她表示,精進建築下月20日起不能進行建築物條例下任何建築工程,今日起計算大約有1個月處理手上工程的善後工作。精進目前是6個發展項目的總承建商,涉及3個公營房屋項目、1個柴灣政府大樓公務工程項目、1個房協資助出售房屋項目,以及1個港大學生及員工宿舍項目。
甯漢豪表示,隨著精進從名冊上除名,按法例或合約條款不得進行當中5個項目,至於柴灣政府大樓項目雖然不受制於建築物條例或相關合約條文,而必須委聘一般建築承建商,但有關工程過去多個月進度不理想,承建商表現遠低於合約要求,公務部門會盡快按機制終止合約。
爭取新承建商兩個月內接手 料項目延遲數個月落成
她表示,房委會和建築署將為3個公營房屋項目和柴灣政府大樓公務工程項目,爭取安排新承建商在精進離場後的兩個月內進場,接手完成餘下工程,盡力減低對項目的影響,若因而涉及額外開支,會保留向精進追討賠償的權利。當局亦會知會房協和港大,就餘下工程作合適安排,並鼓勵承建商優先考慮聘用原本地盤工作的工人和分判商,以減低對他們的影響。
甯漢豪表示,部分工程為公營房屋項目,為減少延誤,未必會用招標方式委聘承建商,爭取兩個月內有新承建商接手,十年房屋供應量盡量不會受影響,料項目或會因此延誤數個月。





獨立委員會不信納精進有妥善地盤安全管理
屋宇署署長何鎮雄表示,精進建築的承建商註冊在2023年4月屆滿,因涉及3宗嚴重地盤安全事故導致5人死亡,包括2020年7月九龍灣宏展街地盤工人觸電、2022年9月安達臣道地盤天秤倒塌,以及2023年10月佐敦渡華道地盤工人從高處墮下。
他指,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將其續期申請轉交獨立的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和評審。 經過多輪面試,委員會未能信納精進建築的獲授權簽署人,在地盤監督及安全管理上的能力及勝任程度適宜代表該公司就建築物條例行事。
他續指,委員會亦未能信納精進建築有妥善的地盤安全管理,包括其獲授權簽署人在工地安全方面的知識,以及對工程監督的責任意識明顯不足,而工地安全管理系統也未完善。屋宇署經過審慎考慮後信納委員會建議,認為精進建築不再適宜在有關名冊上註冊,遂決定拒絕有關的續期申請。
甯漢豪重申,地盤安全人人有責,承建商、每一層分判商,以至專業人士、工友、監管當局,「大家都有責任確保工地安全」。 如果真的發生不幸事故,政府各部門會作出相應調查,懲處包括檢控、紀律處分及今次的「處理續期申請」,形容要多管齊下才能達到震懾作用。至於未來處理涉及致命工業意外的承建商續牌申請時,會否比照今次個案選擇釘牌,她強調署方在處理續牌申請時所引用的機制會保持一致,但決定會因應個案審慎作出。
籲新承建商聘原工友和分判商
被問到接手承建商會否因要「趕進度」導致安全隱憂,甯漢豪指工地安全一定是首要,接手承建商即使要追趕工程進度,亦一定要在不影響工業安全下進行。她指,當局爭取兩個月內有新承建商入場,但考慮到入場後需時與業主仔細了解項目進展,確實時間表需由各項目業主稍後交代,「我們希望都係(延誤)幾個月的區間。」
被問到受影響地盤工人的生計,甯漢豪指在《僱傭條例》下,承建商有責任定期支付工資,如果拖欠,僱員可以向勞工處求助。勞工處已就今次事件特別成立專責櫃檯處理查詢,如有任何工資糾紛,勞工處定會協助處理。另外,當局亦鼓勵接手承建商優先考慮聘用原有地盤工人和分判商,且會盡量縮短更換承建商中間的「真空期」,以減低對他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