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鋪阻街/罰款】店鋪阻街罪行的定額罰款於2023年提高至6,000元,有議員關注執法情況。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由新罰款額生效至今年3月31日,食環署就零售店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共發出1,593張6,0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同期署方向29名違例者發出傳票,涉及36宗檢控,其中32宗已經完成審理及被定罪,罰款金額介乎300元至6,500元,包括5宗被罰款6,000元或以上。上述29名違例者中,有4人涉及違例2至5次,罰款金額介乎500元至6,500元。
98%零售店鋪阻街個案 發定額罰款書處理
謝展寰指,一般以定額罰款通知書執法,只適用於簡單、直接、清晰及易於確立的個案,例如店鋪經營者被「捉到」及承認違法阻街;至於有爭執、較嚴重或較複雜的個案,則需要以傳票作出檢控,例如阻街店鋪涉嫌派遣店員,在店鋪外街頭上涉嫌擺賣,因而同時涉及干犯非法販賣的罪行等。
他指食環署在處理店鋪阻街有豐富的經驗,且已為前線人員制定指引及提供培訓,前線人員會根據工作指引、按個案的實際情況,以及具體證據判斷用何方式作出檢控,更會按指引向上級匯報,目前98個百分點的零售店鋪阻街個案,都是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處理。





謝展寰:提高罰款金額以確保有足夠阻嚇力
謝展寰更親自檢視發出傳票全部36宗個案,當中有31宗個案涉及違反多於一條的條例,必須用傳票處理,包括3宗涉及紛爭需要警方到場協助、1宗是曾接獲1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屢犯個案、1宗涉及大面積阻街的嚴重個案,故全部個案都附合執法指引。
他表示,首階段法例檢視時,考慮到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於2019年至2021年增加接近一倍,由約7,600張增至14,900張,同期投訴個案由1.5萬宗增至2.35萬宗,因此當局提高罰款金額以確保有足夠的阻嚇力。
他指自新法例於2023年生效以來,店鋪阻街的情況已有明顯改善,成效是有目共睹,因此在第二階段法例修訂時,認為現階段無需引入累進式的罰款制度,可先觀察法例修訂後,遏止店鋪阻街的整體效果,日後有需要時可適時檢視。
盧偉國關注「收傳票平過定額罰款」
提出質詢的經民聯盧偉國表示,根據當局數據,32宗已完成檢控的個案中,有27宗罰款少於6,000元,證明「收傳票平過定額罰款」的情況定確存在,關注當局有否因為這些個案罰款過低而提出覆核。
謝展寰回應,當局執法策略中,目標是改善店鋪阻街的情況,而在提高罰後情況已大有改善,透露其中一宗屬於屢犯個案,當局認為法庭罰款過低正提出上訴,需視乎法庭如何處理,再決定是否就其他個案再提上訴。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