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一停,想一想!養寵物是一生的承諾,可惜世上總有太多自私之人。今(11日)晨11時許,一名司機把一隻緬因貓棄置深水埗毛守絕育中心外,然後匆忙離去。毛守負責人Kent發文譴責棄養行為,其後指一名自稱是貓主人的男子表示自己被業主發現飼養貓隻,要求他即時移走,無計可施下只能棄置在毛守的絕育中心外,又指事件發生後感到後悔,承諾不會棄養,現正前往接回貓隻。

毛守救援今日(11日)在社交平台上載一段天眼片段,片中見到一名戴黑色口罩的男子將一個寵物袋棄置在深水埗毛守絕育中心外,之後按下門鐘後,立即登上私家車,快速離開。

Kent向《星島頭條》表示,事發時他不在絕育中心內,同事聽到敲門聲打開門,即見一個貓袋在門口,已不見貓主蹤影。翻開閉路電視,證實一名司機把貓送至毛守絕育中心外,敲門後即急忙登車離去。他對棄養寵物問題感遺憾,呼籲市民養寵物前停一停,想一想,養了就不應棄養,應尊重生命,若有問題可向義工及機構求助,遺棄寵物是違法行為。該緬因貓為雄性,七個月大,未絕育。
至傍晚近6時,毛守更新有關帖文,指貓主人已主動聯絡毛守,聲稱今天被業主發現他飼養貓隻,要求他即時移走,在無計可施下,所以將貓棄置在深水埗絕育中心外。貓主人聲稱非常後悔,指母親願意幫忙照顧,又承諾毛守不會棄養,現前往毛守接回貓隻。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棄養可恥,報應將至」、「咁賤格一定要有報應,貓唔好俾返佢。費事佢拎隻貓黎出氣」、「有錢養車,無錢養貓?」、「 毛孩並不是玩具,玩厭就掉」。
根據《狂犬病條例》(香港法例第421章)規定,任何人未經合理辯解而遺棄其管有的動物,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