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連撞行人後逃逸 魯莽司機被起訴

一名男子日前接連駕車撞傷路人卻不顧而去,最終撞車被捕。ABC7電視畫面

 

本報記者洪郁欣綜合報道

 

一名男子涉嫌駕車先後撞傷兩人且都不顧而去,被控駕車肇事逃逸等多項罪名。

三藩市地檢官謝安宜(Brooke Jenkins)周四(9日)宣布,54歲男子傑斐遜(Rodney Jefferson)日前在田德隆(Tenderloin)和北岸區(North Beach)駕車接連肇事逃逸,被控兩項逃離事故現場、魯莽駕駛導致重大人身傷害、蓄意逃避警察、逃避警察過程中造成重大人身傷害,以及持無效駕照駕駛(駕照因拒絕或酒精含量過高被吊銷)等多項罪名。

當日事故造成兩人受傷,其中包括一名中學生。

根據法庭文件,5月7日上午7時47分,傑斐遜據稱在Jones街和市場街(Market St)交叉口撞倒一名正在過馬路的行人後駕車離開。一分鐘後,他返回原地並向受害者扔了一張20元的鈔票,然後再次駕車離開。

三藩市警方後來在上午9時19分左右看到了這輛野馬(Mustang)汽車,當時傑斐遜在田德隆區Leavenworth街和Turk街路口闖紅燈。據稱,傑斐遜一路高速行駛,在接到警方命令後並沒有停車,繼續超速行駛,並多次闖過停車標誌和紅燈。後來,警方發現他在Kearny街和Chestnut街交匯處掉頭,再次拒絕警察的停車命令,駕車飛馳而去。

隨後,傑斐遜又被指控在北岸區的人行橫道上撞倒了一名未成年學生,當時有許多學生正在過馬路上學。他繞過一輛為了讓孩子們過馬路而停下的汽車,撞倒了孩子,然後加速離開。

警方稱,傑斐遜在前後撞倒兩人後繼續魯莽駕駛,在與警察的追逐中,他試圖從一輛停在紅燈前的汽車和一輛停在路邊的汽車之間穿過,但不慎撞上停在路邊的汽車。撞車後終於停下,警方最終將其逮捕。傑斐遜遂被收押,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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