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用品歸類藥物 論者質疑動物測試

本報訊

防曬霜有助預防皮膚癌,但因政府規定相關產品必須通過動物測試,而且需要歸類為藥物,因此論者批評,層層管轄導致民眾難以購買優質防曬產品。

NBC報道,由於紫外線可以破壞人體DNA繼而觸發病變,日本、韓國、法國等地都允許民眾廣泛使用防曬產品,然而美國卻因錯誤信息廣為流傳,一直有人質疑相關產品的安全,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雖然承認這些產品能過濾紫外線,但政府卻受1938年訂立的陳年法例限制,也不能將防曬霜列為美容用品,只能將其視為藥物嚴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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