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爭議多 律師斥「黑箱操作」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紅色通緝令制度近期深陷濫用爭議。多名專業律師批評,這一全球執法合作工具已成「黑箱運作」,不僅救濟程序漫長不透明,更屢被部分國家用作打壓異議人士的政治工具。隨著法籍新任主席菲力普上任,這一爭議問題已成其亟待解決的首要難題。

根據國際刑警組織官網定義,紅色通緝令是向全球執法機構發出的協查請求,目的是確定涉案人員位置並暫時拘捕,以待引渡或相關法律程序,但其本身並非國際逮捕令,成員國可依本國法律決定是否執行。

然而,這一制度近年來逐漸偏離初衷。數據顯示,2024年INTERPOL共發布15548件紅色通緝令,較前一年激增27%,創歷史新高。值得關注的是,這些通緝令中僅有6215件對外公開,意味著大量通緝令處於隱秘狀態,當事人可能面臨「被通緝卻不知情」的困境。專門處理相關訴訟的律師蘇爾和傑哈-羅德里格斯指出,部分不重視民主規範的國家,正越來越頻繁地將紅色通緝令作為政治工具,用於逮捕、引渡異議人士或政敵,在未經起訴和判刑的情況下將其遣返回國,嚴重違背司法正義。

紅色通緝令的「黑箱操作」是另一大核心爭議。律師們普遍反映,國際刑警組織的溝通與救濟程序極不透明,缺乏有效的辯駁渠道。「我們寄出電子郵件,只得到機器人回覆,沒有可辯駁的透明程序,根本無法為當事人申辯。」蘇爾和傑哈-羅德里格斯直言,律師往往只能在信息不確定的狀況下提出申請,隨後陷入漫長等待。

替多名烏克蘭當事人辯護的律師費內爾和吉莫海進一步透露,紅色通緝令的救濟申請程序通常至少需要一年,等國際刑警組織做出撤銷決定時,引渡程序往往已經啟動,錯過最佳介入時機。更令人無奈的是,在沒有新資訊補充的情況下,國際刑警組織幾乎不會主動撤銷已發布的通緝令。

儘管國際刑警組織內部規定,若紅色通緝令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精神,或單純基於政治因素發布,成員國可不予執行,但律師們認為,缺乏明確的審核標準和監督機制,使得這一規定難以落實。「原本用於打擊犯罪、開展警務合作的工具,如今淪為不該落入任何人手中的打壓手段。」費內爾與吉莫海的質疑,道出了業界對紅色通緝令制度異化的深切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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