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市參事會公共安全與鄰里服務委員會,13日會上討論立法打擊無證攤販販售被盜商品。有關立法源於州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提出、經州長簽署的SB276,或有助於解決華埠、米慎區等地日益嚴重的無牌小販問題。
根據立法文件,三藩市將對販售常見被盜商品的無證攤販實施分級處罰:首次違規者將收到書面警告;18個月內的第二次及第三次違規將被罰款;第四次及以後違規行為將構成輕罪,最高可判監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市府依警方犯罪分析數據制定了常見被盜商品清單,包括預包裝食品、服裝配飾、化妝品、個人衛生用品、家居清潔用品、電子產品、藥品維生素、煙草產品、箱包、工具五金及汽車零件等。
華埠商戶聯合會會長邵旗謙指出,士德頓街已成無證擺攤重災區,不少攤販販售未經衛生認證的食物,甚至利用食物銀行免費派發食品牟利。非法攤販佔道經營,不僅影響環境衛生,也衝擊合法商家利益,巡查難以徹底執法。
第三區市參事李爾德向本報表示,新法案將為執法部門提供更多工具,但仍有局限。「法案針對販售被盜或非法獲取的商品,如盒裝食品、罐頭等,但不包括自製食品和手工製品。在華埠,我們看到很多自製商品,特別是煙燻肉類和魚乾,並不在新法案管轄範圍內。但若販售可能被盜的物品,新法案將賦予更多執法權力。」他已要求工務局和警方安排會說粵語的執法人員,以便與華埠攤販有效溝通,並持續更新被盜商品清單,以確保執法針對性。
多名米慎區街頭攤販協會成員表示支持法案,認為有助合法攤販更有秩序經營,也提升街道安全。
經濟與勞動力發展辦公室(OEWD)社區經濟發展主任Diana Ponce De Leon表示,市府已在華埠、米慎區舉辦多場工作坊,並印製英文、西班牙文及中文手冊,向商家和居民宣導新法案。法案有效期三年,市參事會需每年審查並提交報告。委員會以三票贊成通過,並建議全體市參事會批准。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