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托斯刑控案50萬交保 聯邦庭令公布擔保人身分

聯邦法庭下令,遭受刑事起訴的眾議員桑托斯(George Santos)必須披露是誰為他共同簽署50萬元保釋金,但法庭允許桑托斯上訴,期間可將擔保人姓名暫時保密。

綜合美聯社及CBS報道,紐約東區聯邦法官希爾茲(Anne Shields)6日採納媒體的意見,同意此事涉及公眾利益,有需要維持「最高透明度」,因此即使桑托斯的律師表示,桑托斯寧願入獄也不願透露擔保人身分,依然頒布這次裁決。

媒體提訟時質疑,桑托斯競選時已經欺騙公眾,上月面對刑事檢控後,整宗事件更是從根本上衝擊民主制度,為桑托斯保釋擔保的人若能隱姓埋名,只會令情況變本加厲。正在調查桑托斯的眾議院操守委員會也要求,桑托斯的律師並未向委員會公開這方面信息,因此法庭應該公開擔保人身分。

桑托斯的辯護律師默里(Joseph Murray)早前曾要求,法庭將這部分資料保密,理由是當時共有3人為桑托斯支付保釋金,身分公開後可能讓他們「遭受巨大痛苦,包括失去工作,甚至肢體傷害」,因此桑托斯寧願自己被囚,也不希望讓對方置於這個境地。律師又稱,自己和桑托斯的國會幕僚一直收到騷擾和恐嚇電話,甚至有人發出死亡威脅,相信部分民眾正摩拳擦掌,可能向擔保人做出同樣行為。

法官6日頒布決定後,允許桑托斯在9日中午12時上訴,期間法院會把擔保人身分暫時保密。

34歲的桑托斯代表紐約的皇后和長島部分選區,去年中期選舉勝出後,被揭發參選時捏造學歷、工作履歷甚至家庭背景,隨後醜聞不斷擴大,調查發現他在家鄉巴西曾面對刑事官司,2022年參選時涉嫌欺騙捐助民眾;盜取競選款項;非法領取失業救濟金等等。桑托斯至今拒絕辭去議員職務,5月上旬更聲稱不會放棄連任,刑事案件繼續審訊後,他將於6月30日再次出庭。

根據桑托斯當時的保釋條件,擔保人無需支付款項,但若桑托斯違反條件或缺席聆訊,擔保人就需支付全額50萬元。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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