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殺案兇手囚25年 不忿揚言重返街頭

一宗發生於2011年的皇后區雜貨店劫殺案判刑,涉嫌槍殺店員的劫匪,在案發十多年後被重判入獄25年。但被告仍毫無悔意,在庭上誓言要重返街頭。

《每日新聞》報道,皇后區高等法院於30日宣判,向45歲的被告亨利(Dewayne Henry)判處控罪的最高刑罰,判處他入獄25年。亨利上月被判謀殺、企圖搶劫和持有武器罪名成立。亨利涉嫌於2011年7月8日晚上持槍打劫雜貨店,要求店員馬斯(Jorge Marte)把現金塞入他帶來的枕頭套。馬斯不忿反抗,亨利涉嫌朝馬斯的胸口開槍,把他擊斃。檢察官表示,亨利在枕頭套上留下DNA,成為破案關鍵。

法官阿洛伊斯(Michael Aloise)在宣判刑前,邀請死者家屬在庭上發言,亨利憤怒地高喊,「我要在法庭上發言!我是無辜的,你們可以把我判刑並送我上路,但這不是我做的!」庭警一度把他帶離法庭,他被帶走時仍向法官大叫「我會回到街頭!」

亨利其後獲准重返法庭,聽取刑期,法官阿洛伊斯勒令亨利必須閉嘴。亨利在2012年因為另一宗劫案被捕,至2017年因為陪審員的潛在不當行為,得以獲釋。他於2018年才被發現涉及馬斯的謀殺案被捕。他在被囚時被指行為不端,曾在電話中揚言要掌摑其代表律師。

馬斯的兒子喬爾(Joel Marte)說,對被告的叫囂行為不感意外。在事隔近12年後才把疑犯定罪,對於遲來的正義終於彰顯,他們都十分感慨。

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