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達倫提法案 加強打擊仇恨犯罪

州眾議員羅達倫提出AB 1064法案。美聯社資料圖片

代表矽谷選區的民主黨加州眾議員羅達倫 (Evan Low) 在兩黨支持下,提出AB 1064法案,允許法庭審判期間,採用偏見動機 (bias motivation) 證據,進一步保護仇恨犯罪受害者。

羅達倫認為,目前相關刑法過於軟弱。如犯者明顯宣稱攻擊某受保護社群成員,刑法可對該犯者提訴,然而如果犯者蓄意攻擊他人,目前刑法仍嫌軟弱。

聖他克拉縣助理檢察長博雅斯基 (Jay Boyarsky) 表示,最近聖縣出現一宗攻擊案,犯者針對某明顯為南亞婦女受害人進行多次暴力搶劫,然根據目前法律,只能以一般搶劫罪名對犯者提訴。

博雅斯基說:「我們不能讓犯案者針對某社群攻擊而無需承擔其仇恨行為的責任。」

根據最近加州仇恨犯罪報告書,數據顯示加州仇恨犯罪持續增加。2020年至2021年間,仇恨犯罪增加32.6%。2020年至2021年間,針對非洲裔仇恨犯罪增加12.5%。2020年至2021年間,針對亞裔仇恨犯罪增加177.5%。2020年至2021年間,因性取向偏見造成的仇恨犯罪增加47.8%。

這項針對目前刑法所提的修正案,允許檢控官提出針對某特別受保護社群的偏見為證據。所謂偏見即是根據422.56條文 (a) 小節有關「仇恨犯罪」的定義,對受害人確實可見的社群特徵所產生的負面反感。

根據每個案件不同情況,偏見動機可包含仇恨、敵意、怨恨、反感、鄙視、不合理恐懼、受害妄想、冷酷無情、尋求刺激、社會控制慾、與自我同調人結盟、認為受害人屬弱勢 (如認為受害人軟弱、沒有價值等),或者因受害人具有明顯可見的一些特徵等。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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