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提議對住房違法行為進行年度清單 法令將引起人們對最嚴重慢性犯罪者關注

22日,波士頓議員利茲·布雷登(Liz Breadon)、露絲·路易瓊(Ruthzee Louijeune)和肯茲·博克(Kenzie Bok)向波士頓市議會提交一份條例,提議每年出版一份清單,列出經常違反州和地方住房法規的業主。長期違反州法規而未採取補救措施導致不合規的業主將被稱為違法者,並被禁止與波士頓市開展業務,提案將由政府運營委員會審查。

該條例旨在加強本市州衛生法規、州建築法規和州消防法規下與住宅單元條件相關的法規執行活動的權重。健康和安全標準的監管保護以及改善居民生活質量由市檢查服務部和波士頓消防局的調查部門執行。如果業主不遵守書面命令並且需要升級,則可以在住房法庭尋求強制執行程序。

市政府發布的年度清單將包括在房屋法院積極執行程序中對出租物業擁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權益的個人、在前一年有六次或更多違規行為的業主,以及其物業被指定為現有城市計劃下的問題屬性。那些被確定的人將被禁止與紐約市做生意,例如被授予合同、接受贈款或批準分區救濟申請。市議員利茲·布雷登說,所有租戶都有權享受體面、安全和衛生的住房條件。市政府不僅有責任確保業主表現出合規性,且要責備那些僅僅因為他們將罰款視為在我們市開展業務的成本而公開和故意藐視法規的人。為增強公眾對我們執法活動的信心,市政府必須提醒人們注意違法者的記錄,並為當前和潛在租戶的利益強制遵守規定。

市議員露絲·路易瓊說,長期以來,疏忽大意的房東和業主拒絕清理他們的財產。該法令將為社區提供更強有力的保護和執法機制,以應對這些長期犯罪者。

市議員肯茲·博克說,屢次未能履行其法律、合同和安全義務的房東是一種公共健康風險,公眾應該意識到這一點。

本報記者溫友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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