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禁止圈養大象 布朗士動物園恐棄養

布朗士動物園可能被迫放棄養飼大象。Sam Hodgson/紐約時報

布碌崙市議員提出新法案,要求立法禁止圈養大象在15英畝範圍內,變相禁止全巿養大象,包括作教育用途。法案一旦通過,布朗士動物園(Bronx Zoo)也可能被迫放棄養飼多年的兩隻大象。

《紐約郵報》報道,布碌崙民主黨市議員哈尼夫(Shahana Hanif)上周提出新法案,要求立法確保大象的生活空間至少要有15英畝,換言之是全巿禁止圈養大象,同時亦禁止繁殖、騎乘、用大象作教學或商業展出活動,或用大象作勞動工作。哈尼夫解釋,很多研究發現大象有複雜情感,如被囚禁在不足夠活動的空間會感受到巨大痛苦。

目前紐約巿未有發現任何有關勞役大象的活動,布朗士動物園正養飼兩隻大象「Happy」和「Patty」,他們分開住在兩個園區,但各自擁有1英畝的生活空間。營運布朗士動物園的「野生動物保育會」(Wildlife Conservation Society)表示,該法案充滿「籠統」、「樣板」言詞討論大象,但有關的參考資料都與實況不大相關,也沒有個別考慮園內兩隻擁有不同個性的大象。

布朗士動物園大象的生活空間並非首次受熱議,動物維權組織在2018年發起要求布朗士動物園釋放大象「Happy」,他們的運動稱為推動「Nonhuman Rights Project」,引紐約州法認為「Happy」符合資格享有人權,經過4年訴訟,最終紐約州上訴法院裁定敗訴。

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