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二元性別工人 仍難以享受公平

早於聯邦最高法院2020年禁止職場上性傾向和性別認同歧視前,加州已立法禁止這種職場偏見。但州府最新資料顯示,加州「非二元性別」(nonbinary)工人至今薪資仍低於其他同事,反映加州職場平等工作仍有待進步。

「非二元性別」凡指不以男女劃分自己的人。《三藩市紀事報》報道,州民權局(CRD)日前發表報告,從僱有百人或以上的私人僱主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介於50%至55%「非二元性別」僱員處於低薪職位類別,年薪少於30,679元。相對之下,32%男性和43%女性僱員的年收入低於此數。

報告顯示,在低薪職位類別中,35%至40%「非二元性別」僱員的年收入少於19,239元,遠高於22%男性和30%女性。

局方表示,資料從合共僱有630萬加州工人的14萬9000名僱主收集所得。州例規定,這些公司需於每年報告其工人薪資和工作時數、工作類別、種族、族裔及性別。

報告指出,大部份加州「非二元性別」僱員從事三個工資低於平均值的工作類別,包括勞工與幫傭、銷售人員或服務業,佔每個類別比例介於20%至25%。報告顯示多個地區的工資差距特別大。例如沙加緬度都會區,介於60%至65%「非二元性別」工人年收入少於19,239元,這一比例在聖路易斯奧比斯波(San Luis Obispo)和帕索羅布爾斯(Paso Robles)為70%至75%,士德頓(Stockton)和週邊地區更高達90%至95%。

報告亦提到相比其他人,整體「 非二元性別」工人更有可能從事年收入超過20.8萬元的最高薪類別,比例介於20%至25%,高於獲取此金額年收入的男性(11%)和女性(5%)比例,但未提及原因。

種族與族裔差距也相當明顯,在非白人「非二元性別」僱員中,少於5%從事最高薪類別。地區亦是另一因素,三藩市、屋崙與東灣菲蒙(Fremont)地區有40%至45%「非二元性別」工人工作於最高薪類別,高於20%男性和12%女性。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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