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尖沙咀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捕。其中2名男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今日(7日)於區域法院同被判囚5個月。
今日接受判刑的被告為陳以諾(23歲,學生)及陳杰風(27歲,無業)。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
被告陳以諾。 資料圖片
涉同案被告為羅曉峰(32歲,教師)、蔡希霖(20歲,學生)、杜俊興(31歲,侍應)、鄧子健(22歲,學生)、彭永強(31歲,地盤工)、麥俊彥(18歲,學生)、周浩泓(21歲,學生)及葉自傑(23歲,學生)。他們早前已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惟律政司上周一就此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現時暫無聆訊排期。
法庭記者:鍾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