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議員草擬法案 禁罰違規學生停學

在加州的公立學校和特許學校,學生因違抗校規而被停學的情況可能會成為過去。州參議員史堅娜(Nancy Skinner)日前提出立法禁止這種停學,並希望了解學童違規行為的原因,設法協助。

SB 274的目的是讓孩子留在學校。它將終結學生因故意違紀而停學,例如在TK到12年級不肯摘下帽子或連帽運動衫的帽子。

史堅娜在聲明中說:「對缺課懲罰不應該是錯過更多學校課程,學生,尤其是有行為問題的學生,需要留在學校裡。教師和輔導員可以幫助他們取得成功。」

屋崙和三藩市聯合校區已經禁止故意違紀的停學。

在SB274之前,史堅娜提出SB 419法案已經獲得州長簽字。後者禁止對五年級及以下的故意違紀的學生停學,到2025年禁止對六至八年級的學生停學。

「學生應在學校裡」,史堅娜說,「因低級別的行為問題而讓青少年停學會導致重大傷害,包括學習損失,受影響的學生完全輟學的可能性也更大。」

史堅娜的法案還將終止學生因逃學或遲到而被停學和開除的情況。灣區城市新聞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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