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項新法例 遭遇挑戰被擱置

根據加州新法例,給予病人新冠病毒相關假訊息的醫生可受處分。一名聯邦法官阻撓加州執行新法,判詞指現在對於病毒治療或預防方式沒有「既定科學共識」,不應因此懲罰醫生。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沙加緬度聯邦地方法官舒布(William Shubb)本周就禁止執行新法AB2098作出裁決,指新冠病毒是一種「科學家僅研究數年的疾病,科學結論一直受到激烈爭論」,又稱新冠病毒是「迅速進化的科學領域,很多方面還沒達成共識」。

雖然舒布在判詞無直接質疑新冠疫苗的效力或為替代方式背書,但他提到由民主黨州眾議員羅達倫(Even Low)提出的AB2098規定,當醫生與病人討論這種病時需遵從「當代科學共識」,但在科學界「尚未建立技術意義」。這可能代表醫學界一般意見、一群醫生的正式聲明或衛生部門的正式立場。他認為新例條文「過份含糊」,用於懲罰違規醫生的標準是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

這似乎暗示醫生不應因建議病人不要接種疫苗而受罰。部份提告的醫生曾質疑新冠疫苗或建議病人勿戴口罩,甚至支持使用羥氯奎寧或伊維菌素治療新冠病毒,但聯邦衛生官員早已形容這是無效又有潛在危險的方式。

支持新例的加州醫學協會主席赫南德茲(Donaldo Hernandez)說︰「一些醫生散播未經證實的治療方式和離奇說法,使提供病人有效護理的醫生工作變得更難又更危險。」但支持提出司法挑戰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律師基施尼克(Hannah Kieschnick)認為,新法例既過於籠統又不必要。她表示,州醫學委員會已有權力懲罰故意提供病人病況或治療相關假訊息的醫生,暫停或撤銷他們的執照,但醫委會尚未行使權力針對反對新冠疫苗的醫生。

另一名法官則有截然不同的看法。維持新例生效的洛杉磯聯邦法官斯勞特(Fred Slaughter)去年12月28日的裁決,允許醫學會考慮處分故意給予病人新冠相關假訊息或誤導資訊的醫生,他指這些假訊息乃根據「醫療規則的熟悉標準和醫學界的意見」而定。

兩名反新冠疫苗的醫生已就斯勞特裁決向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州府對舒布裁決的上訴亦會由同一法院處理。等候上訴期間,新例擱置執行。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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