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遙控機械人誅兇掀爭議

反對警方使用機械人殺人的民眾在三藩市市府前抗議。美聯社

2008年,三藩市一名警察使用機械人調查炸彈威脅。美聯社/三藩市紀事報/Michael Macor

2016年7月,達拉斯警方遭遇狙擊手。美聯社/LM Otero

在經過激烈辯論之後,三藩市參事會11月29日投票,同意警察在緊急情況下用遙控機械人使用致命武力。但此事遭到巨大反彈,多名進步派的市參事和社區人士站出來抗議,威脅若最終通過,將發起公投推翻。於是,一周後的二讀投票時,參事會決定將「可致命機械人」相關規定發回委員會再議,鮮有地推翻一讀決策。

近年來,從明尼蘇達州佛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等事件引發的一系列反警察暴力、削減警察預算運動,到疫情後層出不窮的針對長者暴力案件,再到去年感恩節之際,三藩市灣區多地奢侈品店鋪、商場遭集團式搶劫廣受矚目,市中心增派警力,「反警察」和「重治安」之間似乎一直在拉鋸。今年9月三藩市參事會同意警方在某些情況下獲取私人攝像頭的實時監控畫面,支持方拍手叫好,認為能幫助警方破案,保障公共安全,令市民、遊客更安心地回到三藩市,促進消費與經濟復甦。但另一方卻憂心忡忡,害怕此舉賦予警方更多監管權力與工具,侵犯隱私且不利於少數族裔及邊緣社區。有關「可致命機械人」的爭論亦是如此,究竟如何在「公共安全」和「公民自由」間取得平衡,是三藩市及各大城市都面臨的挑戰。

可致命機械人先例

被稱為「機械人殺手」或「可致命機械人」的設備究竟是什麼,三藩市又為何在此時提出相關討論呢?這與加州新法以及早年警方曾在危急情況下使用機械人殺死向警察開槍的狙擊槍手有關。

2016年7月7日,25歲的前陸軍預備役成員約翰遜(Micah Johnson)在德克薩斯州達拉斯(Dallas)一場抗議警察濫殺非裔的和平示威活動中,向維護秩序的警察開槍,造成5名警察死亡、7名警察和2名民眾受傷。約翰遜聲稱要殺死白人警察,他當時躲在建築樓裡與警方談判,但持續向警方開火。據美聯社報道,達拉斯特警說,對歭中警方告訴約翰遜,機械人將攜帶一部手機穿過他藏身的走廊,但實際上警方將炸彈貼在一本書的背面,固定在Remotec F5A機械人上,將機械人送入停車場,將約翰遜殺死。這是美國警方第一次使用機械人運送炸彈,2018年2月,大陪審團決定警方在使用武力方面沒有刑事過錯。

戴維斯加大(UC Davis)法律教授Elizabeth Joh在2016年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達拉斯警方使用機械人殺死狙擊手的決定可能是合理的,但「致命武器武裝的機械人凸顯了各種新的法律、倫理和技術問題。」Joh指出,美國需要制定法規和政策,因為「這肯定不會是警用機械人的最後一個例子。」

民權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提出過一些建議性的指導框架,但目前為止美國還沒有其他地方的警局效仿達拉斯的做法。但全國廣播公司(NBC)當時報道,由於達拉斯事件的成功,以及事後沒有法律上的後果,可能「向全國警察局長和特警(SWAT)指揮官發出信號」,即從戰略上來說,利用機械人部署致命武力是可行的執法工具。

達拉斯警方利用機械人殺死槍手事件之後,全美沒有再傳出警方用機械人制服嫌犯的案例。最近三藩市的爭議將這一議題再次推到台前。

加州新法

加州議會2021年通過了AB 481法案,要求警察局和縣警局紀錄軍事界別武器庫存,如果需要購買或使用軍事級別的武器,例如裝甲車、水炮、遙控機械人,必須得到地方政府批准。

AB 481法案由時任州眾議員的現任三藩市市府律師邱信福(David Chiu)提出,意在「建立公開透明的程序,讓公眾了解本地執法機構正在使用的軍事裝備。」

2022年10月,東灣屋崙市(Oakland)警察局提議為一些機械人配備潛在的致命設備,例如PAN干擾器,通常用於發射高壓水使炸彈失效,但也可以發射實彈。在公眾的一片反對聲中,警方在市議會投票前就撤回了提議。

三藩市警察局則更進一步,要求參事會允許警方在緊急情況下對嫌疑人使用可能致命的地面機械人。11月29日,參事會在爭議中以8-3通過一讀,條件是只有少數警方高級官員可以在特殊情況下批准使用致命武力。

機械人拯救更多無辜生命

三藩市警察局稱目前當局擁有12台正常運作的機械人,購於2010至2017年間,其中大部分用於拆除炸彈或處理有害廢物。科技網站The Verge報道,三藩市警局機械人目前都沒有配備致命武裝,但是警方現在也擁有達拉斯警方2016年使用的Remotec機械人,且較新的型號有可選擇的武器系統。三藩市警局的機械人QinetiQ Talon,可以改裝持有各種武器,包括榴彈發射器和機槍。與屋崙市警察局一樣,三藩市警方也有幾個PAN干擾器,可以安裝在機械人身上,包括Remotec F5A,並裝上12口徑獵槍彈。三藩市警方堅稱其機械人目前沒有武裝,也沒有計劃為他們配備槍枝,但警方可能給機械人裝備炸彈,「以接觸、使人喪失能力,或者使暴力、武裝或違憲的嫌疑人失去方向。」警察局發言人Allison Maxie在一份聲明中說,以這種方式裝備的機械人只會在極端情況下使用,為的是拯救更多無辜生命。

三藩市參事會最初修改了提議,要求警方只能在警員或公眾面臨致命危險,且警方已經嘗試其他降級策略或確定別無他路制服威脅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機械人部署致命武力,必須由少數幾位警察局高級官員批准。

此決議遭到批評聲浪如潮,進步派的市參事潘正義、盧凱莉和華頌善等在市府大樓外發起集會,要求參事會反對機械人殺人,否則將發起公投推翻參事會決議。重大壓力之下,參事會12月6日的二讀投票上,暫停了允許警方用機械人執行致命武力的政策,將交回規則委員會再行討論。是次會議上,市參事還投票同意警察局使用其他非致命裝備,例如使用機械人檢查潛在的危險場所等。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指出,機械人可能會變得更先進,更多樣化,更好地融入社會且更便宜,「還將逐漸變得更加自主」,做出諸如「在沒有人類微調控制的情況下用武器瞄準」的事情。該組織指出,這就是為什麼「制定強有力政策,限制它們在緊急情況使用至關重要。」

三藩市參事會規則委員會此後可能再次討論、細化有關利用機械人使用致命武力的規章,完善條款,或者完全放棄條例。

公共治安與警械升級

美聯社報道,長期以來,聯邦有項目分發榴彈發射器、迷彩服、刺刀、裝甲車等軍事裝備,幫助地方執法。而三藩市警方稱該市機械人並非從軍事剩餘物資獲取,但有些機械人使用聯邦撥款購買。

與許多其他城市一樣,三藩市也正在試圖平衡公共安全與公民權利,例如隱私和不受警察過度監督的生活能力。今年9月,三藩市參事會允許警方在某些情況下獲取私人攝像頭的實時監控畫面,此舉也引發正反雙方激戰。

支持者認為,讓機械人使用致命武力在某些情況下是合理的。最初投票支持的三藩市參事以及市長布里德,都贊同警方所說,在某些罕見的情況下,使用可致命機械人合理。布里德指出,如果警方在有人打算傷害或已經在傷害無辜者的情況下,已知有技術可以幫忙結束暴力和拯救生命,「我們需要允許警察使用這些工具來拯救生命。」

但包括支持公民自由、反對警察軍事化、關注種族爭議、以及害怕警察使用機械人殺害平民的人士,都強烈反對利用機械人殺人。三藩市本地媒體Mission Local援引民權律師委員會律師Tifanei Moyer稱,「我們生活在一個二律背反(自相矛盾)的未來,在那裡我們可以開展有關警方是否可以在不經審判、陪審團或法官裁決,就利用機械人裁決公民的辯論。」

《紐約時報》採訪戰爭中使用自動化武器專家Paul Scharre指出,對平民使用致命武力「與我們使用機械人的正確方法背道而馳。」他指出,警方可以部署機械人使用「非致命的選擇,例如催淚瓦斯或閃光彈來使人喪失能力,」但一旦使用它們來殺死嫌疑人「正常化」,警方可能在完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使用這樣的工具。

用機械人殺人極度非人性

關注互聯網民權事宜的電子前沿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指出,這一想法非常危險,「警方不應該武裝機械人。」該組織認為警務技術會經歷「任務蠕變」(mission creep),原本只為特定或極端情況保留的設備,「最終被用於越來越多的日常和隨意方式。」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也希望警察有好的選擇,「但當你擁有一把錘子,一切事物看起來都更像釘子。」

戴維斯加大法律教師Joh和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 Washington)機械人和法律專家Ryan Calo都對此相當謹慎。Joh總結指出,這一些歸根結底是有關「我們是否想生活在一個警察可以用機械人遠程殺人的世界裡」的討論。Calo則直指警方用機械人殺人「感覺極度非人性和軍事化。」

機械人使用武力也可以受到州法或聯邦法律及地方法規和行為準則的制約。致力於維護社會公正、促進和平及人道主義事業的非政府非盈利國際組織美國公誼會(American Friends Service Committee)成員Jennifer Tu對Mission Local指出,加州的新法具有先驅性的意義,雖然並非加州所有地方政府都明確規定執法機構如何使用軍事級別機械人,「我懷疑大多數政策都將為使用武力留下空間。」

The Week報道指出,電擊棍生產商Taser和以色列通用機械人(General Robotics)等公司積極地向警方推銷可致命或近乎可致命的機械人。但Boston Dynamics等五家機械人公司今年10月曾發布公開信,承諾「不會將先進移動通用機械人或所開發用來實現升級機械人的軟件武器化。」而且不會支持其他人這樣做。這幾家公司指出,他們相信給遠程或資助操作的機械人配備武器,向公眾廣泛提供,具有能力進入此前無法到達的地方,「會引起新的傷害風險,以及嚴重的道德問題。」文/記者彭詩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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