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

台灣一對情侶在台北古亭站等捷運的相片在網絡爆紅。相片中的男子著整齊的深色西裝,卻腳踩米色的女裝高 鞋,而身著白色連身裙的女子,腳上穿著的,顯然是西裝男的黑色男裝皮鞋。兩個人很明顯是交換了鞋子,不少人留言指如此體貼的男人「可以嫁了」!

  腳踩細高 ,是個人選擇,食得鹹魚抵得渴,女人為追求玲瓏曲線,選擇讓自己雙腳受罪,跟旁人無尤。為甚麼要跟男友交換鞋子呢?女人穿高 鞋再痛苦,那起碼是一雙尺寸及鞋形完全適合自己雙腳的鞋子,而且女人穿高 鞋經過長時間訓練,忍痛經驗也豐富,忍多一次不多,忍少一次不少,相信女人一生之中仍會不斷穿上高 鞋,不斷忍受這種痛苦。穿高 鞋而忍痛受苦跟患病不同,後者無法選擇,更不能抗拒,前者是成年人自己的決定,不該把責任和痛苦轉嫁給其他任何人。

  己所不欲,轉嫁給一個愛自己的人,又怎麼忍心呢?何況男人的腳形比女人寬及厚,把男人的大腳強擠進女人的尖頭高 鞋,痛苦程度比「鞋主」更甚吧?駕馭高 鞋的能力需要經年累月訓練,讓沒有駕馭高 鞋經驗的男人,穿高 鞋在公眾地方行動,除了雙腳痛苦,心理壓力也大吧?身為女友,也太不尊重男友了吧?

  一段正常的兩性關係,最重要的一點是彼此尊重、互相平等。任何一方凌駕另一方的關係,都不值得稱頌。其實,女人若真的忍受不了腳下的痛楚,在台北捷運站要買一對波鞋、便鞋、拖鞋、平底鞋,實在是太容易的事。又不是在荒山野嶺,何必用那麼極端的方式去表現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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