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發投訴指引 設線上渠道 籲實名投訴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發布《投訴指引》,為公眾投訴會計師作出指引,投訴人應提供姓名及聯絡方式,並就有關指控作出描述,以及提供支持指控的文件副本。會財局同時又推出了線上投訴表格。

會財局表示,為打擊潛在失當行為及不遵從會計事宜的重要情報來源,已定立《投訴指引》以增進公眾對相關程序,以及構成可跟進投訴所需資料的理解,從而提高投訴的質素。會財局指,指引解釋了局方如何確保遞交的投訴資料的私隱,以提高公眾對會財局投訴制度的信任。

可投訴上市公司核數稍審計缺失
根據指引,公眾可向上市公司,又或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的會計師等,就潛在失當行為如審計缺失、不道德行為或疏忽,而作出投訴。

投訴時,會財局要求投訴人提供姓名及聯絡方式;被投訴的會計師或涉事機構的名稱及聯絡資料;對指控的失當行為或不遵從規定事宜的描述;以及任何支持有關指控的文件或紀錄的副本。

線上投訴設上載文件功能
另外,會財局亦推出了線上投訴表格,提供互動形式和列表,供投訴人以扼要說明的方式,輸入相關方的詳細資訊、事件和情況,以及這些情況如何引起潛在失當行為或不遵從事宜的疑慮。線上表格支援文件上載。

會財局表示,十分重視公眾所遞交的投訴,但有時並未有包含跟進投訴所需的關鍵資料,局方希望透過指引和互動形式的線上投訴表格,使遞交投訴更簡易,並確保當局取得所需的投訴資料,從而有效率及有效地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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