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伯呼籲再擴大公交禁令 阻暴力罪犯坐地鐵巴士

利伯呼籲把地鐵禁令擴大至暴力罪犯。 Stephanie Keith/紐約時報

大都會捷運局(MTA)首席執行官利伯(Janno Lieber)於5日敦促當局,應該禁止暴力罪犯乘坐地鐵和巴士。

據《紐約郵報》報道,在曼哈頓學院一次早餐會上,利伯表示現時大都會捷運局的地鐵禁令法,適用範圍太過狹窄,必須擴展到更多情況。

根據奧本尼於2020年4月修改的紐約州刑法,允許法官以緩刑或有條件釋放為條件,禁止性犯罪者和曾襲擊大都會捷運局工作人員的犯事者使用公共交通。到目前為止,只有1個人被禁止使用公交服務:上月一名因性侵犯大都會捷運局售票員的被定罪色狼,被法官禁止使用長島鐵路2年。

利伯說,大都會捷運局領導人希望擴大司法權力,允許任何被判犯有暴力犯罪的人禁止乘坐鐵路和巴士。

他說,「我看不出任何原因可以在公交系統中容許暴力犯罪者,如果某人曾經犯事入獄,他們至少應該不獲准使用公交系統,在車上與受害者碰面。」

該法令2020年出台前,被告必須自願同意停止乘坐地鐵。希望把地鐵禁令進一步加強的利伯說,「讓公交犯罪受害者常常擔心其襲擊者是否仍在車上,根本是毫不合理的事。我希望看到更多禁令。」

根據最新的統計數據,與2021年相比,今年地鐵重罪犯罪率上升了40%,增幅超過了同期38%的客流量升幅。暴力犯罪也同時激增,尤其是謀殺罪。截至10月底止,紐約市警務處合共錄得8宗地鐵兇殺案,已平了去年的全年紀錄,並高於2019年的3宗,也是25年來最高的年度總數。

公交工會強烈敦促更多的乘客禁令,支持擴大禁令的交通維權組織「乘客聯盟」(Riders Alliance)發言人珀爾斯坦表示,「對於所有人來說,地鐵應該是一個安全、溫馨和包容的地方。該禁令已經存在多年,但沒有產生重大影響。地鐵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間,它面臨著與任何其他公共空間相同的挑戰。禁止犯事者上車是解決根深蒂固犯罪問題的一種輕而易舉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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