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公司逃稅案結案陳詞 堅稱個別員工犯罪無關集團

特朗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涉嫌財務欺詐的案件進入結案陳詞環節,控方指責公司「培養欺詐和欺騙文化」,透過向高管提供奢侈生活津貼,同時偽造記錄隱藏薪酬細節,但辯方堅稱只是個別員工犯罪,前財務總監魏塞爾伯格(Allen Weisselberg)貪婪成性,與整個公司無關。

綜合美聯社及《華爾街日報》報道,案中被告包括特朗普集團旗下的2家公司及魏塞爾伯格,案件1日進入結案陳詞階段,預料2日還將繼續,然後陪審團暫定下周商議裁決。

專家形容,控方若要證明特朗普集團有罪,必須說服陪審員魏塞爾伯格「代表」公司行事,而不是自作主張犯下罪行。

代表特朗普集團的律師內切萊斯(Susan Necheles)陳詞時表示,魏塞爾伯格已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歷年來試圖向特朗普家族隱瞞自己的不法行為,整宗案件也因魏塞爾伯格貪婪而起,他只想避稅為自己謀利,並非為了特朗普集團,因此公司不應承擔負責。內切萊斯又指責,魏塞爾伯格的行為愚蠢且不負責任,試圖向特朗普家族隱瞞案情,可能已對公司造成損害。

雖然魏塞爾伯格已經供認,避稅行為也有利於公司節省稅負,但內切萊斯表示,魏塞爾伯格主要目的是為個人,公司只是間接收益,而且程度微不足道、沒有意義。

負責案件的助理地方檢察官斯坦格拉斯(Joshua Steinglass)則指責,魏塞爾伯格的行為只是特朗普集團「欺詐和欺騙文化」的縮影,魏塞爾伯格固然貪婪,但也旨在幫助僱主,才讓自己和其他高層享受種種免稅福利。

檢方又說,特朗普集團並非被蒙在鼓裡,而是對非法行為毫不在乎,因此魏塞爾伯格的角色只是「勾結」公司,雙方利益一致,這點才是整宗案件的關鍵。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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