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建議重新檢視英國大律師來港執業的歷史問題

因應涉違《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特區政府決定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3日)表示,人大常委會擁有立法及釋法權,一國兩制下,「兩制」會有重疊地方,最大的矛盾是香港和內地分別奉行普通法及大陸法法制,處理同一問題時可能會有不同詮釋。如果某個判決顯示出法律有漏洞,就應交予法律機構處理。

湯家驊期望釋法不會影響香港奉行的普通法制度,但承認部分人在觀感上認為有影響。他促請當局要盡量避免香港終審法院的獨立和威信性受到動搖,否則有機會禍及普通法制度和金融中心地位。

他指出,人大常委會有立法的解釋權,補充法律的不足,而並非上訴覆核權或針對某個判決,相信人大常委會很快會釋法,內容亦應該針對《香港國安法》。

至於針對外國律師來港執業的問題,他認為,本港應重新檢視《法律執業者條例》,處理英國大律師來港執業的安排,容許他們來港應基於兩項原則,包括相關的海外律師是否有獨特專長,及訴訟人能否找到律師代表,而本港現時有過百名資深大律師及過千名本土培育的大律師,當中十多人本身是御用大律師,本港或未必仍需要外援。

他亦稱看不到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會有無邊法力、有出人意表的表現,甚至令案件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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