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傷殘法濫訴 主角承認逃稅罪

沙加緬度縣卡米高(Carmichael)一名60歲四肢全癱的男子,被控多年虛假報稅,且隱瞞他多年來透過《美國殘疾人法案》(ADA)所得的數百萬元和解金。男子周二(29日)承認控罪,與控方達成的和解協議有待法院批准。

利用輪椅出入的60歲被告約翰遜(Scott Norris Johnson),因經常就出入障礙違反ADA規定提告小企業而在灣區為人熟悉,單在2021年他向北加州聯邦法院提出逾1,000宗ADA訴訟。

根據約翰遜與聯邦檢控官達成的認罪協議,他承認於2012至2014年期間,與其所持有公司申報聯邦稅項時,故意未申報所有從他ADA訴訟所得的和解金。

若認罪協議獲法院批准,約翰遜需接受18個家居囚禁,完成後接受一年監管,並需賠償25萬元。協議提到約翰遜需全天候留在家中,但不限於工作、看醫生和出庭等,並需預先獲監督人員批准。

認罪協議其中承諾是,約翰遜不會與假釋辦公室或法院爭論他的ADA倡議是「工作」一部份。至於家居囚禁期間他能否繼續提出新ADA訴訟,協議則未提及。

約翰遜是律師,持有會計學士學位和稅務碩士學位,曾於法學院修讀八門稅務相關課程,並以第一名畢業,畢業後曾為國稅局工作逾兩年。

按照法例,ADA訴訟所得和解款項在申報聯邦收入稅時需列為收入,除非和解金屬於傷害或疾病賠償。根據認罪協議,約翰遜明知他的和解金並非屬於人身傷害賠償。

ADA訂明,如有殘疾人士進入商店或餐廳等公眾地方時遇上障礙,可向店家提告,成功者可獲賠償律師費,且在可適用州例下,每次到訪可獲4,000元法定賠償。根據認罪協議,約翰遜2013年獲得130萬元和解金,但他僅申報34萬6000元。

曾參與大量訴訟的原訴人為約翰遜的ADA辯護律師薩赫勒(Ara Sahelian)質疑認罪協議會否減慢約翰遜提訟速度,又猜測他會以工作以外理由離開家居囚禁時,再度尋找障礙提告店家。

三藩市地檢署拒評認罪協議,聯邦檢控官辦公室亦未回應查詢。

約翰遜將於明年3月7日於沙加緬度聽取判刑,法院不會受認罪協議的擬議刑期約束。聯邦檢控官表示,虛假報稅最高刑期為三年、釋放後受監管、賠償和罰款。灣區城市新聞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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