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一味苛責吳京

馬瑞舟 中國

在日前的金雞獎頒獎典禮上,吳京用蘋果手機抓拍劉德華的一幕被攝像頭捕捉下來,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吳京身為中國品牌中興手機代言人,卻在公開場合使用蘋果手機,與其代言人身分相衝突。也有網友嘲諷吳京作為「戰狼」,卻在華為贊助的頒獎典禮上使用蘋果手機,與其愛國人設不符。

於私,選擇使用甚麼手機是個人權利,網友不應將公眾人物標籤化,甚至用所謂的標籤禁錮、苛責個人選擇。於公,作為品牌代言人,吳京代表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中興手機的品牌形象,要恪守與品牌方的規定,使用相關產品也要注意場合,以保護品牌方的權益。

於私而言,網友對吳京的苛責已經「變味」。公眾人物私下使用喜歡的產品無可厚非,網友無需過分關注,更不應對其標榜「愛國人設」加以「道德綁架」。花自己的錢,買自己喜歡的產品,是一種基於個人選擇的商品交易,不應與其他因素相掛鉤。誠然,在媒體的宣傳下,吳京一舉一動會被輕易地推到風口浪尖。在互聯網放大效應的助推下,公眾人物使用甚麼手機、開甚麼車,甚至去哪旅遊等私人話題都極易引爆輿論,這次事件引發出網友對吳京「中興皮,蘋果心」的嘲諷,是一種變相的「道德綁架」。

然而說到底,愛國不能與商品劃等號,網友需要用理性的心態看待。如若違反代言規定,自然會有品牌方對其予以相應處罰。華為創始人任正非就曾公開表示:「我們家人都用蘋果手機,因為蘋果手機的生態比華為做得好」。當下我們更需要這樣一種格局和自信,少幾分偏激多幾分包容,而非一味苛責別人,理應廓清公眾人物生活的公私界限再加以評判。

於公而言,該事件更應予以關注的點,在於代言產品使用的公私界限為何。中興手機今年1月正式宣布吳京作為全新代言人,並發布全新品牌宣言:「以科技為勇敢者助力」。此後吳京的每條微博都使用中興手機發布,可見一定程度上也履行了代言職責。

但是就此類大型活動與品牌方是否有宣傳約定,代言人有無義務使用代言產品,品牌方有無責任提醒代言人,還需結合代言合同細則來看,網友不能妄下定論。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要準確把握廣告代言人對被代言商品的使用義務。明星應當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證在使用時間或者數量上足以產生日常消費體驗;明星在廣告代言期內,應當以合理的頻率、頻次持續使用代言商品。該指導意見的出台也為明星代言規範提供了「範本」。

回歸該事件,不論是網友、代言人還是品牌方,都需要結合實際去評判明星代言問題。首當其衝地就是廓清公私界限。

網友在發表評論的時候,應就事論事,切不可苛責公眾人物的私人生活,將其履歷與「標籤」與事件隨意穿插加以評判。作為代言人和品牌方,要適時溝通,提前做好、細化產品使用約定,避免不必要的輿論爭議。

星島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