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誤踩車厘子跣低致傷殘獲賠16萬 超市辯稱穿人字拖惹禍

北京一名女子逛超市期間因不小心踩到一顆散落在地上的車厘子而跌傷,經醫生診斷為右髕骨骨折,被鑒定為「傷殘十級」,遂控告涉事超市。法院近日作出判決,涉事超市須賠償16.9萬元人民幣。

北京女子踩車厘子滑倒致十級傷,涉事超市被判罰16萬元:

女事主當日逛超市時。 微博
女事主當日逛超市時。 微博

 

女子逛超市時踩到地面上的一顆車厘子而滑倒。 微博
女子逛超市時踩到地面上的一顆車厘子而滑倒。 微博

 

女子滑倒後未能起身,須送院治理。 微博
女子滑倒後未能起身,須送院治理。 微博

 

女子「踩到車厘子」滑倒致殘,遂控告超市並索賠。微博
女子「踩到車厘子」滑倒致殘,遂控告超市並索賠。微博

 

女事主被診斷為右髕骨骨折。 微博
女事主被診斷為右髕骨骨折。 微博

 

鑑定書指出,張女損傷致殘等級為十級。 微博
鑑定書指出,張女損傷致殘等級為十級。 微博

 

據內媒報道,該名姓張北京女子,她在2018年7月逛超市時,踩到地面上的一顆車厘子而滑倒,據超市閉路電視片段,張女當日穿人字拖在超市行逛,之後她突然踩到地上的車厘子,隨即跪在地上,未能行動。張女被超市工作人員送往醫院,經診為右髕骨骨折,超市支付了2萬元人民幣的醫藥費。

此後,張女將涉事超市告上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合計50多萬元。張女士認為,超市有責任保持地面清潔,因超市員工推著裝滿車厘子的手推車時遺散了一粒車厘子在地上,以致她不幸滑倒,超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惟超市方辯稱,張女穿著人字拖,導致自己滑倒,與超市無關。

一審法院判定張女穿人字拖逛街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主要過錯在她,超市為清潔的問題所需承擔的責任極少。一審判決宣布後,張女不服判決結果,遂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8月,張女進行了第二次手術治療。至2022年2月,北京龍晟交通事故司法鑑定所出具鑑定書指出,張女損傷致殘等級為十級,致殘率為10%。

近日北京法院作出判決,超市應當承擔70%的責任比例,張女自己承擔30%的過錯,法院判決超市須向張女賠償人民幣16萬餘元的經濟損失。法院亦指出,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是具有適當性的,並非只要在公共場所發生意外,經營者就必須賠償;經營者應做好員工安全教育,發現意外時應及時處理及時排除,以防止後續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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