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木橋上遇見你

人生很多時候,有數計不明,有理說不清。

  為免影響生活質素,唯有大而「化」之。看你能否包容/退讓/忍耐?

  最常見:二人在獨木橋上相遇,應該是我讓你,或你讓我?

  或中環大道中,行人路上,執紙皮阿婆推車撞你,告她?還是不告?

  又有小朋友偷零用錢,認真處理,要報警落案,送他上感化院?

  亦見識過:退休人光顧快餐店,在一碟餐蛋飯中,發現小蟲。還得了!馬上投訴告官拍YouTube上《東張西望》等等,親自出鏡,炸到街知巷聞。

  還有癡心父母,送子/女兩層樓:一自住,一出租,確保他們生活永世無休。

  不料轉眼之間,乖仔/女賣掉套現,吃喝玩樂旅行去到盡。回來再問你 多層樓,仲要指定寫佢一個人名,等佢有「安全感」,父母聯名不受,嫌阻碇。

  並非只責怪年輕人。不肖的亦有伯母,盡賣香港資產,移民千里達/毛里裘斯/馬來西亞/關島(據說可駁腳到美國)等等,統統失敗。

  家產花得冤枉乾淨。應該抓她殺掉?或繼續無上限盡孝心,支持她逃出香港?

  亦有父母,重男輕女。不斷向本事女苛索錢財、供應兄弟「做生意」,統統有去無回,還要怪阿女賺得少。

  終於阿女嫁得出,父母視為引入外援,以「泰山/泰水」(岳丈/岳母)壓頂之勢,勒令女婿加入進貢,行為似黑社會。

  另一家,有小弟天生聰明,音樂才華橫溢。好處是隨樂團演出,巡迴全世界。壞處是大半生漂泊,沒資產,沒家庭,沒積蓄。

  老來返回香港,發覺只有阿哥,在照顧不良於行的老母。怨恨沒零用、沒住處、沒家產可分。

  於是日夜跟阿哥吵,將自己一生的失敗,怪罪於他,卒之六十四歲,斬死六十九歲。剩下老母,正是「臨老唔過得世」。

  諸如此類。給你做判官:誰對,誰錯?應獎誰,罰誰?每一筆都是糊塗帳,各有辛酸委屈;每一位都是無辜的受害者。

  難怪傳說中,有「孟婆湯」、「忘情水」、「絕情花」等等。寧願不科學,不計較,不回憶。盡飲此杯,將所有恩怨情仇,統統忘得乾淨。下一世,再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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