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認罪後仍可續留任 胡楚將簽立法堵上漏洞

州議會年初已通過法案,正等待胡楚簽署。 州長辦公室圖片

目前在州長胡楚的辦公桌上,正有一項待簽署的法案,以彌補州法其中一個漏洞,這個漏洞讓官員在承認犯下聯邦罪行後,仍可繼續留任。

《紐約郵報》報道,目前,根據紐約州法,如果官員被判犯有州和聯邦罪行後,將被自動免職。但多年以來,認罪的政客是否可在技術上繼續留任,以等待聯邦政府的判決,在法律上一直存在歧義。

提出法案的州眾議員麥克唐納(John McDonald III)表示,「認罪和判刑之間的時間可能會拖上幾個月,今次立法為執政者和人民也帶來非常重要的確定性。」

州議會於在今年春天幾乎一致通過了該法案,這是目前正等待胡楚年底前採取行動的數百項法案之一。

麥克唐納24日說,對胡楚將簽署立法持樂觀態度,「州府完全理解這個問題,沒有表示會動用否決權。」

胡楚發言人回應表示,稱州長正在審查該法案。

弗農山前市長戴維斯(Ernest Davis)於2014年承認犯有逃稅罪後,仍堅拒下台,在被判刑前繼續掌權了幾個星期,他當時向記者說,「事實上,我已接受了7年多的審查,但最終只被指控2項漏報稅項的輕罪。」

前皇后區檢察官奎因(James Quinn)表示,現行法律允許承認聯邦重罪的政客繼續任職,這一漏洞根本不合理。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