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最大物業主 加州政府排第一

根據官方紀錄,灣區有近230萬個住宅物業。但是,在這個以昂貴並且房屋更給緊俏而聞名的地區,誰擁有最多物業呢?

《三藩市紀事報》從灣區九縣的估值官辦公室獲得所有物業的數據,進行該地區物業所有權的調查,其中包括深入研究灣區最具影響力的12位住宅物業業主。但該名單不僅僅依賴物業紀錄中列出的業主姓名。反之,還按註冊郵寄地址對物業進行分組,原因是許多大業主透過各個不同的有限責任公司和附屬公司擁有物業,但傾向於以相同的公司地址註冊。

調查結果發現,灣區最大的物業所有者是政府機構。加州政府(State of California)擁有1776處物業,其次是聖他克拉谷水務局(Santa Clara Valley Water District),然後是索奴瑪縣(County of Sonoma)。另外還有兩個顯然是州政府簡寫的業主:「California State Of」擁有1211個物業,以及「California State」擁有374個物業,這意味加州政府實際上擁有至少3361處物業。

房屋開發商和建築商,加上一些業主協會和幾家大型企業房東,在前50名名單中名列前茅,其中包括兩個業主協會:殼牌業主協會(Shell Owners Association)擁有1226套物業,海洋牧場協會(Sea Ranch Association)擁有385套物業。然後是Ardenwood開發商協會(Ardenwood Developer’s Association)、Community Fund責任有限公司和Invitation Homes。此外,自然保護組織「海岸土地信託基金」(Coastside Land Trust)也擁有不少物業,其成立宗旨為「致力於半月灣的保育、保護和改善」。

《三藩市紀事報》還透過過濾與公共實體相關的關鍵字,編制一份僅包含100家最大非政府業主的名單。這些非政府業主包括投資者擁有的公用事業公司太平洋煤電(PG&E)、雪佛龍、谷歌、三藩市天主教教區、美國教師保險年金協會(TIAA),還有數十家與房屋開發商以及商業和住宅業主相關的公司。

這兩份灣區最大業主名單具有警惕作用。許多房地產公司業主經常透過創設公司來持有各種物業,從而隱藏其真實規模。例如,Winterland S.F.合作夥伴在列表中擁有303處物業,實際上它是UDR, Inc.的子公司,分析發現該公司擁有至少560處物業。

此外,這些名單檢視估值官定義的物業,即由估值官辦公室監控和追蹤的地塊。但是,在一個地塊上可能有一整棟公寓大樓或獨立屋,因此這些數字可能無法準確反映業主擁有的建築物的確切數量。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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