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堵塞環保漏洞 酒瓶納入回收計劃

州長紐森周二(27日)晚簽署SB1013法案,將葡萄酒和烈酒瓶罐納入加州回收計劃,將於2024年7月起生效,盼提高這類器皿的回收率。

SB1013法案由州參院執行主席阿特金斯(Toni Atkins)所提出。她周三(28日)指出,加州的瓶罐回收計劃「需要修補已有40年」,「加州每年產生逾10億個葡萄酒和烈酒瓶罐,顯示這份法案會作出多大的進展和它帶來的影響」。

根據現時加州回收計劃,消費者每次購買12安士飲料瓶罐時需支付5仙按金,24安士以上則為10仙,但不包括烈酒或葡萄酒瓶罐。法案生效後,除了包含該兩款飲料的瓶罐外,以盒裝、袋裝或小袋出售的葡萄酒和蒸餾酒加入25仙可退還按金。

全國州議會協會(NCSL)稱,夏威夷、愛荷華、緬恩和佛蒙特州的回收按金計劃早已包括這類器皿。

美國蒸餾酒委員會(DISCUS)州政府關係副主任史密夫(Adam Smith)說︰「加州的烈酒瓶回收率很高,希望新例鼓勵消費者參與計劃,有助進一步提高回收率。」

消費者本應可交還器皿取回按金,使器皿不必被送往堆填區,可以回收再用。但近年加州不少社區的回收中心關閉,令消費者交還器皿變得困難。新法案容許經銷商成立一個合作組織收集器皿,作為現行法例要求商店接收空瓶的替代方案,試圖解決這一問題。

雖然法案8月底時未遇反對下順利獲州議會兩院通過,但多個組織批評法案未來5年將撥出一筆將近4億元的經費作為市場推廣,認為此舉是圖利早已富有的企業。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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