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留言「必娶女」等諷刺 「雞排妹」怒告十餘人兩人遭起訴 

在台灣,藝名「雞排妹」的藝人鄭采勻(鄭家純)去年7月被當地傳媒報道一位駕保時捷的男子出入酒店,有網民在就事件社交群組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鮑鮑換包包」,又以影射方式作出侮辱。鄭擷取留言後一連控告十多人,台北士林地檢署偵結案件,並以「妨害名譽罪」起訴其中的姓施男子及姓高女子。

案情指,38歲的施男在社交平台公開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36歲的高女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瀏覽網頁時,看到許多負面的評價,立即截圖收集證據向高雄地檢署舉報,其中居住在南港的施男、汐止的高女,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兩人均坦承留言。

起訴書指,「必娶」諧音影射「bitch(婊子)」,而「鮑鮑換包包」則是以女性貞節為代價交換財物,都屬於抽象謾罵,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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