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干預官員獨立性 布里德政策遭質疑

三藩市市長布里德。本報資料圖

三藩市市長布里德被揭發在任命市委員和董事時,要求40多名獲任命者簽署未附日期的辭職信,引發爭議。市府律師辦公室周二(27日)指雖無明文禁止,但委員不應被要求這樣做。

《三藩市紀事報》提出公共紀錄要求,周二獲市長辦提供41份多個市屬委員會和董事會獲任命委員與董事簽署的相關信件,包括三藩市交通局和三藩市公園及康樂局。《紀事報》稱,尚未清楚佔整體獲任命者簽署信件數量的比例,又引述市政廳知情人士指,這種作業是家常便飯。

市府律師辦公室同日發出備忘錄指出,雖然市憲章未禁止有關作業,但與「市憲章的免職條款目的不一致,又可能威脅獲任命官員不受市長、市參事會和其他任命部門影響的獨立性」。

備忘又指,「不應在任命前要求辭職信或作為任命條件」。

布里德這種做法由地方新聞網站San Francisco Standard日前率先報道,隨即引發輿論炮轟。批評者認為此舉反映不當的政治微觀管理,結果逼使布里德周日(25日)修改政策。

布里德曾要求她任命的警察委員卡特—奧伯斯通(Max Carter-Oberstone)簽署這類信件,因而遭外界質疑,指倘若卡特—奧伯斯通違背布里德意願,該信恐怕會用來處理他。但市長辦公室遂否認這種影射,強調僅用於某人放棄職責或涉貪之時。

與此同時,卡特—奧伯斯通與布里德被指就警察委員會主席人選上出現分歧。

2018年曾支持布里德競逐市長的另一名市警委沃克(Debra Walker)周一(26日)向《紀事報》證實,今夏布里德為她監誓時,她也簽署了該份辭職信,又稱對此無太多意見。沃克補充,獲布里德任命加入藝術委員會時,她未被要求簽署同類信件。

但兩個委員會存在差異。該備忘提到,雖然市長任命藝術委員後,後者可被藝術委員會免職,但2003年由選民通過的提案將市警委任命權力分給市長和市參事會,免職委員由市參事會負責,「以帶來一個政治成份較少,更具問責性的警察委員會」。

批評有關作業的市參事潘正義(Dean Preston)周二已向市府律師提出要求,草擬法案禁止要求預簽辭職信、撰寫詢價信和要求召開聽證會找出這種作業有多普遍和適用的對象。市府律師辦表示,市參事會可修改現行條例加入額外防護措施。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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