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打擊非法輕便電單車 民代促制定更嚴格法律

紐約市警雷厲風行打擊未有合法登記註冊車輛識別號的非法輕便電單車,104分局在轄區沒收14輛沒有車輛識別號的輕便電單車。 104分局Twitter

市警109分局在法拉盛商業區緬街等執法,截查送外賣輕便電單車是否有合法的車輛識別號。

涉及輕便電單車、踏板車和電動單車的交通意外頻率高升,民意代表要求修改法例更嚴格的法律。同時,紐約市警雷厲風行打擊未有合法登記註冊車輛識別號 (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s VIN)的非法輕便電單車。

皇后區瑞吉屋( Ridgewood )104分局日前在轄區內搜查了多間商店,沒收14輛沒有車輛識別號的輕便電單車。市警109分局在法拉盛商業區緬街等執法,截查送外賣輕便電單車是否有合法的車輛識別號。

紐約市議會於2019年將輕便電單車(mopeds)、踏板車和電動單車等電動移動設備合法化後,許多企業將包括沒有VIN 的輕便電單車等向社區和送貨司機出售牟利,這些沒有經過合法註冊程序的輕便單車等電子產品,主要用作餐飲業送外賣等用途,在街道不遵守交通規則,橫衝直撞,撞倒行人的交通意外有增無減。

皇后區中村及瑞吉屋選區市議員荷頓(Robert Holden)要求警方在街頭加強對沒有註冊車輛識別號的輕便電單車等執法,他強調只有重拳打擊,才能收到阻嚇和解決非法輕便電單車等引發的交通問題。

荷頓表示,需要立即修改法律,嚴格要求每個電子裝置都應該註冊並有車牌。他說,大量非法電單車等在道路上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行駛,不遵守法律,任由這種情況繼續下去,不知多少人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104分局的警察與紐約警察局交通局到民意代表和社區投訴,採取聯合行動搜查轄區內5家涉嫌出售沒有註冊車輛識別輕便電單車,電動單車等設備的商店,位於 Gates Ave.的E-Bike Corp和位於Myrtle Ave.的Fly Wing被發現出售沒有VIN 的輕便電單車。警方沒收了所有14輛非法輕便電單車。

警方稱,根據法例,每輛沒有註冊車輛識別輕便電單車,商店將被罰款1,000美元。

警方消息指出,突襲搜查懷疑非法出售有註冊車輛識別輕便電單車的行動,發揮了警民合作的功能,紐約警察局努力與企業接觸,並教育他們哪些設備是合法的,在紐約警察局進行外展和教育後,商家進行業務檢查。

出售無VIN輕便電單車罰款1000元
根據紐約市交通法例,若小型電單車需要充電或燃油,但沒有車輛身分號碼(VIN),屬於非法,禁止在紐約市出售或騎行。一旦違法,騎士或賣家將面臨每輛車1000元或以上的罰款,非法電單車將被警方沒收。電單車和重量低於100磅的電滑板車是合法的,可以在紐約出售和騎行,並且不需要在紐約州車管局(DMV)註冊。

交通法例規定,合法的電動單車車上是否有車輛身分號碼,它與一般汽車都是由17個字母和數字組成,被印在車上。該號碼只能由製造商印刻,個人不得偽造。

本報記者陳裕光紐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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