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移民就算不考駕照 也將可取得加州身份證

本報訊

加州近10年前通過法案,讓無證移民可取得駕駛執照,但沒有能力開車的無證移民卻還是沒有身份證明文件。州長紐森23日簽署法案,為未持駕照的加州無證移民提供一種取得加州身份證的新途徑。

據《沙加緬度蜂報》報道,紐森23日簽署由州眾議員史東(Mark Stone)提出的AB1766法案,讓沒有駕照不開車的無證人士也能夠取得身份證。

時任州長布朗2013年簽署AB60法案後,由2015年起,加州無證移民可取得加州駕照,但不會開車的無證人士卻無法取得加州車管局(DMV)向能夠出示聯邦合法身份的人士發出的身份證。

根據州眾院的分析,AB1766法案旨在幫助目前依賴健身會員卡或大學學生證來證明個人身份的非司機無證移民。

分析報告指,無法取得加州身份證,對較年長、行動不便、患有眼疾或有其他殘障問題而妨礙取得駕照的無證移民,尤其構成傷害。

一旦取得加州身份證,將可更容易開設銀行帳戶或取得保健和政府福利。

加州車管局將於2027年開始向無證移民發出加州身份證。分析估計,AB1766法案將使160萬人受惠取得加州身份證。

紐森表示,加州正擴大機會給每位不論移民身份如何的人士,「我們是庇護州,以少數族裔為大多數的州,27%是移民,這是為何我對今日宣布簽署法案,進一步支持我們的移民社群感到驕傲,使本州每日更強壯」。

移民關注組織對法案獲簽署感到高興,認為可填補AB60的政策缺口。

加州移民政策中心發推文寫道︰「經歷AB60的過渡/實施的人將會知道它為我們社區所帶來生活改變的後果,能夠取得社會服務、保健和租屋的能力,還有作為我們社會一份子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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