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罷免賈斯康民眾 要求合法及透明驗證

John McKinney支持罷免洛縣檢察長賈斯康。McKinney推特圖

洛杉磯訊

洛杉磯縣選務部門本週一宣佈,罷免洛縣檢察長連署組織者僅提交了52萬零50份有效的請願簽名,遠遠少於啟動罷免程序要求的56萬6,857份有效簽名。因此,拒絕罷免洛縣地方檢察長賈斯康(George Gascón)的請願。目前,罷免組織者再次發起行動,呼籲支持者向洛縣縣政委員會和洛縣註冊登記官洛艮(Dean Logan)發送電子郵件,請求保證連署簽名驗證過程的合法,透明和公平。

支持者在呼籲信息中表示,雖然我們仍然相信公平、透明和準確的驗證過程將最終確定組織者提交了足夠的簽名以使罷免合法啟動,但我們希望盡我們所能確保這一過程的進行。組織者質疑,洛縣註冊記錄員辦公室在驗證簽名過程中使用不符合已經更新的加州法律的過時標準、培訓材料和簽名驗證程序。稱這意味著在現行法律下被視為有效的簽名,可能會被不恰當地取消資格,因此,對連署簽名核查過程提出嚴重關切。

據悉,洛縣選務官員最初對罷免簽名進行了隨機抽樣,以驗證其有效性概率。據最初的抽樣數據,於是進行所有簽名的驗證,分別查驗了所有71萬5,833個簽名。

洛縣資深檢察官,華裔女婿勒斯狄格(Jason Lustig)向記者表示,很遺憾洛縣選務部門宣佈罷免連署有效簽名不足夠啟動罷免程序。可能的原因包括,罷免組織者遞交連署簽名前沒有預先驗證有效性,如果事先了解到有效簽名可能不足,應該讓所有人知道,加倍努力爭取更多有效的支持簽名。但他也表示,整個罷免連署簽名的驗證過程,洛縣選務部門不允許任何非僱員在場,因此,質疑其透明度。

針對支持者質疑洛縣驗證簽名過程使用未更新的加州法律,勒斯狄格解釋,根據加州新法律,任何簽名驗證分析都需要從選民「簽名有效」的基本假設開始。如果最初的簽名審查員確定簽名不匹配,則只有在兩名獨立的審核官員毫無合理懷疑地發現,該簽名與選民登記記錄中的所有簽名在多個、重要和明顯方面存在差異時,才能拒絕該簽名。(Cal. Code Regs. Tit., 2 § 20960 )換言之,如果有任何原因懷疑選民的簽名可能與選民的檔案記錄不同,基本假設則不應該拒絕該簽名。因為,簽名可能不同的原因有很多。

他指出,但根據洛縣註冊登記官員提供的記錄,當前使用的簽名驗證流程和培訓材料已經過時,需要採用的是不符合現行法律的審查標準。例如,如果存在「重複的小差異」,即使存在「大量的普遍相似之處」,也會要求審核者拒絕該簽名有效。

洛縣副檢察長麥金尼(John McKinney)表示,罷免委員會會繼續核實無效簽名驗證的準確性,如果經過核實準確無誤,則只能接受罷免連署再次失敗的事實。但另一方面的事實是,洛縣超過50萬登記選民支持罷免賈斯康,反對其包容犯罪的激進司法政策,不喜歡洛縣高犯罪率的大環境,支持檢方和執法部門須堅持,違法者必究承擔犯罪後果。這也是這些支持罷免賈斯康的簽名所顯示的意願。「兩年來,公眾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關注賈斯康的所作所為,並向其他民選官員大聲疾呼,洛縣居民無法承受賈的危險政策。」

麥金尼坦言,推動罷免連署成功需要更多的時間,人力和花費,短短5個月時間完成至少56萬6857個有效簽名蒐集時間非常緊迫,這也是為什麼罷免成功非常不易,成功率很低,幾乎不太可能。組織者蒐集簽名時,可能只注重簽名,但忽略了確認落實支持者是否已完成選民登記。因為提供蒐集簽名服務的公司按人數付費,執行者可能更傾向於蒐集到多的簽名數量,而忽略了其它方面。他們也可能沒有動力去追究簽名者是否是洛縣登記選民。這是每一次罷免連署都會碰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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