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被令作證 豁免要求遭到拒絕

環繞2020年喬治亞州大選的刑事調查持續進行,聯邦法院裁定,共和黨籍參議員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必須向當地的大陪審團作證,解釋前總統特朗普等人有否試圖推翻選舉結果,格雷厄姆不能以聯邦議員的身分申請豁免。

英國《每日郵報》報道,北喬州地區法院法官梅伊(Leigh Martin May)15日頒布22頁的判詞,表示格雷厄姆雖然身為聯邦參議員,在一定程度上享有「主權豁免」,但負責案件的富爾頓縣(Fulton County)地方檢察官已經證明情況特殊,大陪審團也有「相當大的調查權力」,超出豁免範圍,因此格雷厄姆需要出庭。

在調查過程中,富爾頓縣地方檢察官威利斯(Fani Willis)經法庭發出傳票,要求格雷厄姆於8月23日向大陪審團作證,但辯方律師反駁,格雷厄姆身為聯邦議員,有權了解不同州份的選舉情況,協助其在國會的立法工作,威利斯也沒有出示證據,證明案件必須傳召聯邦民意代表作供,因此法庭應駁回傳票。

威利斯從去年開始調查2020年選舉案,今年5月再成立特別大陪審團,然後在7月提交訴狀,試圖迫使特朗普的7名親信作證,當中包括代表南卡州的格雷厄姆。檢方指責,特朗普陣營當時曾嘗試推翻喬州的點票結果,格雷厄姆也參與其事,為特朗普營造有利條件。

外界預料,格雷厄姆將上訴挑戰地方法院的裁決,他上星期也曾經表示,自己身為參院司法委員會的共和黨代表,有權詢問各州的法律和選舉事宜。

在調查中,檢方也傳召聯邦眾議員海斯(Jody Hice)作供,海斯以相同理由拒絕,但也被法庭駁回要求。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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