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合力姦菲傭案 辯方指事主收錢自願性交

妻子4年前涉協助丈夫強姦菲傭,兩夫婦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等4罪受審。辯方指男僱主案發當日使用妻子的手機,向菲傭傳送「Sir I like you, Do you like it Sir」,菲傭便自行進入主人房,男僱主給菲傭$100 ,然後雙方各自脫衣進行性交,菲傭在過程中沒有反抗或大叫,男僱主完事後再給菲傭$50 ,故整場性交是金錢交易。菲傭一概否認。

48歲男被告陳暹德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洪溢樓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X。36歲女被告黎芷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以及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X。辯方今盤問X時指,案發當日陳回家後教X煮豬大腸,陳餵了X食豬大腸,其後陳用黎的手機,向菲傭傳送「Sir I like you, Do you like it Sir」,X便自行進入主人房,當時黎正在浴室洗澡。

陳以英文問X:「Sleeping?」,X點頭後陳給了X $100 ,二人便各自脫衣進行性交,X全程沒有反抗或大叫,X沒有說過「唔好!」、「停!」,又沒有推開陳,陳完事後再給X $50 ,X全裸離開主人房時,撞見剛從浴室走出來的黎,黎便責罵陳與X。X只承認陳曾教她煮豬大腸,其他一概否認。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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