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擺脫「老爺」?

幾年前在網絡見到內地一女子徵婚,列出的條件中,赫然有以下這兩項:「有房有車,父母雙亡」。

  有些人抗拒與老爺奶奶相處,有些人害怕要照顧對方的家長,也有些人擔心丈夫婚後給父母家用……原因不一而足。對極度自私的女人來說,若男方無父無母,但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這種人,堪稱極品男友。

  如果結婚時男方父母健在,而且在可見的將來,老爺奶奶也會繼續存在下去,那麼,有甚麼辦法可以擺脫他們呢?唯一的方法,只能是與老公離婚吧?

  老公與他的父母,是最親密的直系血親,老公一旦無法擺脫與其親生父母的關係,新抱又如何單方面擺脫與老公父母的關係呢?

  新抱與老公的父母,原本沒有任何關係,一對男女結了婚,就分別與對方的父母有了姻親關係。這種因婚姻而產生的關係,只能夠隨婚姻的消失而消失。當然還有一個可能,如果老公去世了,新抱也可以從此以後,跟老公的父母老死不相來往。

  寫到這兒,突然想起日本的人妻。在日本,丈夫去世並不意味著婚姻關係自然告終,人妻仍然使用夫家的姓氏,仍需繼續照顧丈夫的父母。死後也得葬在夫家的墓園。「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婚姻關係一旦開始,與夫家的關係就很難輕易結束。

  有些人,跟夫家的關係本來就不好,丈夫在生時,如履薄冰似地與老爺、奶奶相處,丈夫去世後,就再也不想忍耐下去。因此,「死後離婚」漸成潮流。很多上了年紀的人妻,在丈夫過身後,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這麼做的好處是不需要得到丈夫的同意,便能輕易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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