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之後

(高慧然)

  在我成功地領養了兩隻貓之後,那個一直想領養狗的朋友告訴我,她等待了太久,連稅單都交給了領養機構,但始終無法成功,她不想遙遙無期等待下去,她說她也許會放棄。

  不到一個月,那個朋友告訴我,她收回了申請。

  「我支持領養代替購買。」但是,朋友無奈地說,「我等待得太久了,而且不知道要等到甚麼時候。」再過了一段時間,朋友告訴我,她終於有了一隻狗,不過不是領養的,而是購買的。

  朋友迄今不知道她的申請為甚麼不被批准,但是我理解她,也理解領養機構。對後者來說,每一次把貓或狗交給申請人,都是一次難以預計的冒險旅程,用某些條件去篩檢申請人,也許是他們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為寵物尋找飼主的方式。

  值得慶幸的是,加拿大的領養機構並未提出家居探訪的要求。在這個重視人權與私隱的國家,這個要求未免過於唐突。如果領養機構提出這個要求,我想,我可能會放棄領養。此外,加拿大的領養機構並不強制要求領養者怎樣裝修家居。

  不過,我領養了兩兄弟之後,領養機構並未忘記牠們,大約每隔兩三個月,我會收到電郵,義工很禮貌,也很細心地詢問我跟貓貓相處的情況,詢問貓貓成長的進度,告訴我若有任何問題,隨時可以告訴他們。

  我很高興義工願意和領養者保持聯絡,證明牠們一直關注 小動物的命運,而不是把牠們交給領養者之後就不聞不問。所以,我很自覺地拍攝一些相片,寄給義工。在和貓貓相處的過程中,遇到某些問題,我也會電郵詢問,義工會很快回覆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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