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僱主應讓「黃碼」僱員上班 惟須戴口罩及獨自用膳

政府周二(9日)起實施安心出行紅黃碼措施。勞工處表示,僱主應讓持「黃碼」的僱員上班,強調無論僱員的工作地點是否屬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處所,僱主應讓持「黃碼」的僱員在完成酒店強制檢疫後上班。

「黃碼」人士於處所內上班時須嚴格遵從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獨自用膳。僱主如按自身需要,須就個別處所採取額外防疫規定,應與僱員坦誠溝通,協商雙方同意的安排。如未能安排持「黃碼」的僱員 在完成酒店強制檢疫後上班,僱主應向僱員支付假如僱員在該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僱主不能扣除有關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假期,例如有薪年假。

至於持「紅碼」未能上班的僱員會否享有《僱傭條例》下的疾病津貼,勞工處解釋「紅碼」適用於所有確診者,他們須同時遵守隔離令,不能離開隔離地點。持「紅碼」人士因遵守隔離令而缺勤的日子會被視為《僱傭條例》 下的病假日,僱主須向能出示隔離令的合資格僱員提供疾病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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