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政委員出招擬開除警長 未顧治安削警經費被指政治化

洛縣警局(LASD)局長維拉紐瓦(Alex Villanueva)。洛杉磯時報

本報記者尚穎洛杉磯報道

四名洛杉磯縣縣政委員(LA County Board of Supervisors)上個月發起行動,尋求洛縣選民11月投票支持他們修改憲法,賦予他們權利來驅逐民選的洛縣警局(LASD)局長維拉紐瓦(Alex Villanueva)。華裔社區人士質疑,此舉如同從選民手中奪權,將民選的執法官員變成縣政府的僱員,擴大縣政府權力,有違加州法律,後果嚴重,令人擔憂。而洛縣縣政委員因對警長不滿,連續三年大幅削減洛縣警察預算的做法,造成警力大量缺失的執法漏洞,目前治安惡化,犯罪猖狂的大環境下,無異於完全置社區民眾的安危於不顧。

本週二,洛杉磯縣縣政委員會投票通過一項公投倡議,以采取憲章修正案的形式,尋求洛縣選民在 11 月投票支持該議案。即如果公投獲得洛縣多數選民同意,縣政委員會將從選民手中拿回權力驅逐現任的民選洛縣警局警長維拉紐瓦,並按書面規定,將(這一權利)擴展到未來當任的警長。洛縣五人縣政委員中,只有凱瑟琳·巴格 (Kathryn Barger) 對這項倡議投了唯一的反對票。支持驅逐警長公投倡議的4名洛縣縣政委員包括,第一區蘇麗絲(Hilda Solis),第二區米歇爾(Holly Mitchell),第三區庫爾(Sheila Kuehl ),及第四區哈恩(Janice Hahn)。

洛杉磯時報稱,該提議源於洛縣縣政委員與警長維拉紐瓦的長期爭執,11月一旦通過公投,將嚴重削弱洛杉磯縣警局治安官一直被授予的自治權,並將洛縣選民所擁有的非同尋常的投票決定權交給已經很強大的洛縣縣政委員會,將大量權力集中在五人縣政委員手中。如此一來,只需要洛縣四名縣政委員同意(他或她)不適合擔任公職,即可以開除警長。也勢必阻止初選排名第一的維拉紐瓦警長在11月選舉中連任。

唯一投反對票的洛縣第五區縣政委員凱瑟琳·巴格對此表達強烈反對。她質疑該提議為什麼只針對洛縣警長,而不是洛縣所有的民選公職,包括縣政委員,洛縣檢察官和估值官。庫爾委員反駁稱,由於警長擁有非凡的權力,因此需要增加監督。

對此,阿凱迪亞市副市長鄭博仁指出,洛縣警長由洛縣選民投票當選,對選民負責,只有選民有罷免的權力。不認為洛縣縣政委員有權力罷免民選的執法官員。「如果加州的憲法規定洛縣警長由選民投票選出,但洛縣縣政委員現在卻要求選民在11月投票,給他們權力驅逐警長,這樣做太危險了,實質是從選民手中奪權。」這種修憲操作方式如果得逞,是「將洛縣警長變成縣政委員的員工(加以控制),有違現行法律。」後果是,讓政治人物控制民選公職官員,擴大政治人物的權利。他指出,「洛縣警長應該是洛縣選民的員工,而不是縣政委員的員工。但選民不了解他們的權利和這些法律,反而可能被誤導支持這些危險的做法,放棄了自己的權利。」

羅省中華總商會主席,洛杉磯縣警長顧問莊佩源向記者表示,蘇麗絲等洛縣縣政委員的所作所為泛政治化,對社區負面影響很大。而且,她們將對警長的不滿與整個警局的預算牽扯一起,通過削減洛縣警局的撥款預算,限制警察執法空間的方式實屬不妥。

在日前舉行的洛縣警局亞裔座談會上,洛縣警長維拉紐瓦指出,COVID疫情以來,單單針對亞裔的歧視和仇恨犯罪案激增76%。而洛縣5人縣政委員會中,4人支持連續第三年大幅削減警察預算,導致警局裁員30%,即使犯罪猖狂,治安惡化,洛縣警局各巡邏站目前只剩70%的警力。

莊佩源指出,原本縣政府應該保持客觀中立的立場,不能將政治立場強加於警察的工作。但洛縣縣政委員的做法完全出於個人的政治立場,甚至還公開支持另一位警長候選人(Robert Luna)競選,非常不妥。他表示,維拉紐瓦上任以來做了很多改善的工作,所以多數警察支持他。

鄭博仁律師也表示,已為維拉紐瓦競選連任背書。他說,現任警長維拉紐瓦講話很直率,曾說,「選民支持我做警長,是為了維護社區治安,所以我只有這一個目標。如果只講好聽的話,就不會做警長的職位。」鄭博仁表示很尊重他的直率,坦言維拉紐瓦可能是最不討喜的政治人物,有別於很多圓滑的職業政客,是世界上最不會當政客的政治人物。也是比較保守的民主黨人,所以支持他。

鄭博仁強調,這種試圖驅逐民選官員的行為很危險,洛縣縣政委員不能從選民手中奪權,否則,後果很嚴重。華人對此會很敏感,因為經歷過(專制政治)知道潛在的危害,知道政府(權力)太大,最後嚴重的後果是什麼。

南加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