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救狗溺亡」引熱議

(丁家發 中國)

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區16歲少年小鵬,日前聽到有人呼喊「救命」「救妹妹」,以為有人墜河, 便下水施救,結果河\xf9堨u是一條狗,而小鵬卻意外溺水失聯。兩天後,小鵬的遺體被打撈上岸。少年救狗溺亡,能否評定為見義勇為引發熱議。

這名16歲花季少年,主觀上是為了下水救人,而事實上落水的是一條狗,其卻意外溺水身亡。這起本不該發生的悲劇,帶給少年家人巨大的傷痛。「少年救狗溺亡」值不值得?能否評定為見義勇為?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和熱議。筆者認為,少年誤以為有人墜河,因下水施救而溺亡,應符合見義勇為條件,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才能鼓勵更多的人見義勇為,有助於弘揚社會正能量。

有現場目擊者表示,事發時兩個女孩在岸邊叫「救命」「救妹妹」,當時當事少年小鵬以為有人掉進了河\xf9堙A所以立即跳下去救人。目擊者猜測,「妹妹」可能是狗的名字。後來,狗狗遊回了岸邊,但小鵬卻被水流沖走,沒幾分鐘後便不見了蹤影。一段現場監控視頻顯示,在河道中央,小鵬在撲騰,岸邊有一名男子一直在嘗試對其施救。從現場施救情況看,如果小鵬施救的對象,確實是一個溺水的人,其行為被評定為見義勇為將毫無疑問。

然而,現實卻開了一個玩笑,少年下水施救的是狗狗。有人認為,為救狗溺亡,很不值得,也很難被評定為見義勇為。如果在施救的緊急關頭,還要考慮值不值得去救,很有可能耽誤寶貴的救助時間,也不利於鼓勵民眾見義勇為。因此,對小鵬誤以為「救人」實為「救狗」而溺亡的情形,有關部門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特事特辦為其評定為見義勇為行為,以褒獎其勇於救人的精神,也是對其家人很好的慰藉。

退一步說,即便事發時這名少年明知道是一條狗掉進了河\xf9堙A但他也下去救,那麼,是否還能被認定為見義勇為呢?其實,見義勇為是指個人不顧自身安危通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等方式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一種行為。救狗特別是價值不菲的名貴寵物狗,也是保護他人的財產安全,從這方面講,「少年救狗溺亡」同樣也符合見義勇為的條件。

筆者認為,這名少年的見義勇為精神,不容否定。但「少年救狗溺亡」事件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學校、家庭及社會應當教育和警示孩子們在見義勇為出手救助他人時,首先必須確保自身的安全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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