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告「砍價免費拿」欺詐勝訴 拼多多判賠400元人民幣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周二(7月5日)上午就劉某某起訴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依法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構成知情權侵害,一審判決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賠償損失400元(人民幣,下同);駁回原告其餘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規範互聯網平台經濟的發展,構建清朗的網絡交易環境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電子商務經營者開展「拉新活動」時應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活動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存在歧義的,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去年「因砍價免費拿未成功,律師起訴拼多多」一事,引發熱議。據報,去年3月,上海律師劉某某參加了拼多多「砍價免費拿」活動。砍價期間,劉某某邀請多位好友砍價但差「0.09%」可免費拿。隨後,他在「砍價免費拿」活動中又砍價了其他幾款產品,邀請多名好友砍價,平台仍顯示差「0.09%」。

劉某某認為,拼多多在提供網絡服務時,涉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使用虛假數據,隱瞞規則,已構成欺詐且嚴重影響社會風氣,便向法院控告拼多多營運方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拼多多的「砍價免費拿」活動被指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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