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分居或離婚人士 需要注意的稅務事項

本報訊

當人們經歷合法分居或離婚時,他們關係的變化也會影響他們的稅務狀況。從報稅的目的出發,美國國稅局會將一對夫婦認定為已婚,直到他們獲得離婚或分居撫養費的最終判決。

更新預扣稅

當某人離婚或分居時,他們通常需要向雇主提交一份新的W-4表格,來申請適當的預扣稅。如果他們收到贍養費,則可能需要支付預估稅。國稅局官網IRS.gov上的預扣稅估算器工具可以幫人們確定他們是否預扣了正確的金額。

了解贍養費和分居撫養費的稅務處理

根據離婚判決、分居撫養費判決或書面分居協議,支付給配偶或前配偶的金額,或為視為聯
邦稅收目的上的贍養費或分居撫養費。某些贍養費或分居撫養費可由支付方配偶進行扣除,而收款方的配偶必須將其包含在收入中。

但是,依據2018年之後執行或2019年之前執行但後又修改的離婚或分居協議,而支付的贍養費或分居撫養費,如果修改明確規定廢除贍養費扣除適用於該修改,則個人不能扣除。依據此協議而收到的贍養費和分居撫養費,不包含在收款方配偶的收入中。

如果提交單獨的稅表,需要確定誰來申報被撫養的子女

一般來說,擁有孩子監護權的父母一方,可在其稅表上申報該子女。如果父母雙方平分監護權、並且沒有提交聯合申報表,他們將不得不決定由哪位父母來申報該子女。如果父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參考決勝局規則(英文)。子女撫養費,付款方不能扣除,也不對收款方徵稅。

如果需要,報告財產轉移

通常,如果配偶間或前配偶間的財產轉移是由於離婚,則不存在確認的損益。人們可能需在贈與稅申報表上報告交易。

考慮報稅身份

正在辦理離婚的夫婦,如果在年底仍維持已婚狀態,則被視為該年已婚,並且必須確定他們的報稅身份。國稅局官網IRS.gov上的 “我是報稅身份是什麼” 工具(英文)可以幫助人們查找適合他們狀況的報稅身份。

分居或近期離婚的人士應考慮的報稅身份:

‧ 已婚聯合申報。在聯合申報表中,已婚人士報告他們的綜合收入並扣除他們的綜合可扣除費用。對許多夫婦來說,聯合申報比單獨申報要繳納的稅少。
‧ 已婚單獨申報。如果配偶雙方單獨申報,他們每個人都只在各自的稅表中報告自己的收入、扣除額和抵免額。每位配偶只負責自己稅表上的到期稅款。人們應考慮是單獨申報還是聯合申報對他們更有利。
‧ 戶主。如果所有這些都適用,一些分居人士可能有資格作為戶主來報稅:
‧ 他們的配偶在一年中的最後六個月沒有住在他們的家中。
‧ 他們支付了一半以上的當年維持住所的費用。
‧ 在超過半年的時間裡,他們的住所是其被撫養子女的主要住所。
‧ 單身、離婚或分居撫養費的最終判決頒布後,納稅人將從判決頒布之年開始以單身身份報稅,除非他們有資格以戶主身份報稅或在年底前再婚。

(本文由美國國稅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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