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謨親信上訴案 最高法院同意受理

普科高於2018因涉收受賄賂被定罪。 Holly Pickett/紐約時報 

本報訊

聯邦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柯謨親信普科高(Joseph Percoco)的貪腐案。
《紐約郵報》報道,負責柯謨2014年連任競選活動的普科高,於2018因涉收受30萬元賄賂而被定罪,被判處6年徒刑,去年提前2年獲得釋放。
如果聯邦最高法院對他作出有利的裁決,將會有效地禁止對個人公民提出聯邦賄賂指控,無論他們對民選官員有多大的影響力。
普科高的代表律師羅斯說,「一般來說,賄賂案件涉及某人向政府官員支付金錢或向政府官員贈送東西,對嗎?普科高當時並不是政府官員,只是一名競選經理,所以問題是:即使他沒擔任任何政府職務,他還能被判受賄罪嗎?」羅斯指出,希望於今年底舉行聆訊。
普科高的代表律師於6月初提交給最高法院的請願書中指出,陪審團在審訊期間得到了不恰當的指示,並直斥「這一裁決為檢察官追捕說客、捐助者、選民,甚至是官員的家人,開闢了一個危險新領域。」
被列為普科高上訴案被告的司法部長的代表沒有作出回應。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