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SCOTUS取消紐約隱藏攜帶槍支許可法 麻州總檢察長發聲明

本報記者溫友平報道

23日,麻州總檢察長莫拉·希利(Maura Healey)發表聲明,以回應最高法院推翻紐約州的法律,該法律規定個人何時可獲得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支的許可證。
幾個世紀以來的法律和傳統已認識到,美國憲法允許各州根據當地公共安全問題制定政策來規範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支的行為。今天在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中的決定無視該法律和傳統,認為紐約在憲法上不能要求公民在獲得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支以進行自衛的許可證之前表現出特殊需要。
總檢察長希利(AG Healey)聲明說,在一個槍支泛濫的國家,今天魯莽和反民主的決定對美國人在超市、醫院和遊樂場等公共場所的日常生活構成嚴重危險。槍支暴力是一種公共衛生流行病,我仍致力保護居民和社區的安全。麻州是全國槍支死亡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因我們知道強有力的槍支法律可挽救生命。我支持我們常識性的槍支法律,並將繼續大力捍衛和執行它們。
2021年9月,AG Healey與19名總檢察長一起敦促最高法院確認第二修正案,並未像數百年來那樣禁止州和地方政府在其管轄範圍內對公眾攜帶槍支進行監管。
簡報認為,縱觀這個國家的歷史,公共運輸法規因地區而異。這一傳統可以追溯到7萬多年前的英國,早於美國建國。今天和幾個世紀前的法規在各州之間和各州內部差異很大,這是負責任的政策制定者制定適合當地需求和條件的監管計劃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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