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幼子車內熱死 喬州男洗脫謀殺罪

■41歲被告哈里斯為獨留不足2歲的兒子在車內,導致孩子死亡。臉書圖片

喬治亞州最高法院裁定,當地1名男子雖將不足2歲的兒子獨留車內,導致孩子死亡,但不應被判謀殺罪名成立並囚禁終身。

綜合CNN及英國《每日郵報》報道,喬州最高法院22日以6比3的票數裁定,41歲被告哈里斯(Justin Ross Harris)當年被起訴後,原訟庭的陪審團受到其他因素影響,對被告產生偏見,因此謀殺罪成並需終身服刑的裁決有違公允。

案發在2014年6月,來自科布縣(Cobb County)的哈里斯將22個月大的兒子放在汽車後座,隨後開車離家前往附近的快餐店,過程中沒有將兒子送到托兒所,導致兒子被困車內7小時。

案件在原訟庭審理期間,檢方提交額外證據,表示哈里斯雖在家中扮演丈夫和慈父角色,但暗中卻與多名女性互發色情信息,當中還包括2名未成年少女,也曾在公共場合有過婚外性行為。紀錄顯示,哈里斯將兒子忘在車中那天,先後曾與6名女子有信息往來。

當時控方質疑,哈里斯有了婚外情之後,懷有動機蓄意殺死兒子。辯方則表示,哈里斯出軌的事實與兒子之死無關,控方錯誤將當事人描繪成道德低下、應受各方譴責的可怕人物,導致陪審團感情用事。

喬州最高法院22日判案時表示,原訟庭陪審團的確受到控方引導,才會認為哈里斯故意將兒子留在車中,在高溫下被熱死,但哈里斯蓄意殺死兒子的說法存在爭議,不能以此裁定他謀殺罪成。根據案情,哈里斯除了謀殺罪之外,還被控2項虐待兒童罪,以及3項與未成年人交換淫穢材料的罪名。

在這次州高院上訴期間,哈里斯一方並未挑戰謀殺以外的其他控罪,他因各項指控被判處12年徒刑。裁決公布後,科布縣檢察部門表示,高院判詞覆蓋內容廣泛,部門需要繼續研判,不排除要求法官重新考慮裁決。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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