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員助理 或可獲得集體談判權

全美近日由年輕人推動的成立工會風潮正吹向加州議會。有州議員本周初提案,擬給予州議會職員集體談判權。但前州長阿諾時代的官員批評議會職員性質有別於州公務員,批評法案「瘋狂」。

數名州議員公佈相關建議,指出其他州近期已容許州議會職員成立工會,國會亦在考慮賦予國會職員同樣權利。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這份由議會內進步派民主黨提出的AB1577法案,將容許約1,900名工作於兩院的職員集體談判權,商討薪資、福利和工作環境。

有份提案的州眾議員史東(Mark Stone)和卡拉(Ash Kalra)均異口同聲認為,州議會過去支持各行各業的集體談判權,唯獨沒有州議會內的員工,是「偽善又不道德」。

最年輕議員的州眾議員李天明(Alex Lee)也表態支持法案。他當選前也曾任州議員助理,坦言當前州議會文化「低估助理所做工作」。

法案標誌著加州公務員集體談判權的重要延伸。加州1977年賦予一般州公務員集體談判權,但不包括州議會職員。

目前不清楚法案前景如何,因為前州眾議員岡薩尼絲(Lorena Gonzalez)曾提出類似建議但失敗告終。

州議員今次利用一種立法手段,刪除一份現有法案的內容並重寫。法案正面對9月30日限期,需獲兩院通過和獲州長紐森簽署。

法案亦招來批評聲音。前共和黨州長阿諾舒華新力加時代的財務政策顧問傑內斯特(Mike Genest)形容,此案可能導致結束任意僱傭議會職員,是「瘋狂」(insane)之舉。他解釋,他支持給予一般州公務員的民政服務保障,但政治辦公室的僱傭需講求決定自由等方面,用民政服務中所用的表現評估方式評估議會職員是不可能。

傑內斯特又質疑,由於共和黨屬議會弱勢,新當選的民選政客會否被迫留用另一黨或民主黨另一派的職員。他說,政府換屆後解僱職員是常見之事,但若任意僱傭關係結束,新當選的溫和派民主黨可能被迫任用有不同優先目標的進步派職員。傑內斯特說︰「他們(新當選者)應有能力聘任同意他們(觀點)的人。」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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